主要職責
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組織實施職業分類,職業技能競賽工作;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就業準人制度;指導技術學校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工作。4、職業技能鑒定。
組織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2、規章;代表政府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監督檢查職權;莅部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法規。
負責勞動合同的鑒證、集體合同的審核;指導行業和用人單位定員定額的制定和管理;組織實施用人單位職工檔案管理;監督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人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 負責擬定全縣勞動關系調整制度。5、集體合同制度并組織實施,制定勞動合同。
依法組織開展勞動保障行政執法檢查,6、承擔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的日常工作。查處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綜合管理全縣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爭議仲裁工作。
溫馨提醒:文中觀點來源網絡,隨歲月變遷,準確性,僅供參考!取消收錄、等問題,請聯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