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管理權限,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鑒定機構。(四) 負責職業能力建設工作,綜合管理公職人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監督管理技工學校。
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一) 貫徹執行國家、法規、經批準后組織實施;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規章和政策,省。
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開展區域勞務合作。(六) 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管理服務工作。
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七) 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和隨軍家屬安置。
培養工作,承擔博士后管理工作,(八)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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