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一)擬訂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并組織實施,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負責人才服務和職業中介機構的設立許可;擬訂人事代理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承辦企事業單位人事代理工作。
(三)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
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青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青州市主管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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