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鐵路行業運輸收入清算和收入進款管理。數據服務。綜合新聞,負責鐵路運輸統一調度指揮,統籌安排路網性運力資源配置,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任務,國際合作,科技成果,自覺接受行政監管和公眾監督,負責國家鐵路新線投產運營的安全評估,保證運輸安全,提升服務質量,提高經濟效益,增強市場競爭能力。堅持高質量發展,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實行多元化經營。科技創新。
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鐵路”)。
姓名 | 籍貫 | 在任時間 | 較高職務 |
滕代遠 | 湖南麻陽 | 1949年-1965年 | 全國政協副主席 |
呂正操 | 遼寧海城 | 1965年-1970年 | 全國政協副主席、中顧委委員 |
萬里 | 山東東平 | 1975年-1976年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
段君毅 | 山東范縣 | 1976年-1978年 | 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
郭維城 | 遼寧義縣 | 1978年-1981年 | |
劉建章 | 河北景縣 | 1981年-1982年 |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 |
陳璞如 | 山東博興 | 1982年-1985年 | 中顧委委員 |
丁關根 | 江蘇無錫 | 1985年-1988年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宣部部長 |
李森茂 | 天津寧河 | 1988年-1993年 |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 |
韓杼濱 | 黑龍江哈爾濱 | 1993年-1998年 | 較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中紀委副書記 |
傅志寰 | 遼寧海城 | 1998年-2003年 |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 |
劉志軍 | 湖北鄂州 | 2003年-2011年 | |
盛光祖 | 江蘇江寧 | 2011年-至2013年3月 |
1.辦公廳。綜合協調部機關工作;組織起草重要文件、報告;負責文秘、信息、保密、信訪、值班、新聞發布、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歸口管理檔案工作。
2.政策法規司。組織擬定鐵路綜合性的經濟政策和鐵路行業法規;研究并組織指導鐵路經濟體制改革工作;依法辦理行政復議工作。
3.發展計劃司。編制鐵路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辦理大中型建設項目審定的有關工作;組織編制合資鐵路、地方鐵路建設計劃的有關工作;管理國家鐵路戰備、節能、環保工作;歸口管理利用外資工作。
4.財務司。組織財會監督,維護國家投入鐵路資本的權益;擬定國家鐵路運輸收入清算規章;負責鐵路建設基金、資金和鐵路價格的管理工作;管理國家鐵路事業經費。
5.科學技術司。編制鐵路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擬定技術政策、標準和管理規章;負責鐵路技術監督工作;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科技合作交流、技術引進工作。
6.人事司。管理部屬單位領導干部和部機關國家公務員;負責國家鐵路人事工作;向合資鐵路推薦代表國家鐵路的經營者人選。
7.勞動和衛生司。負責國家鐵路勞動工資宏觀調控,編制工資總額計劃;綜合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中等技術及職工教育和衛生防疫工作;指導國家鐵路的再就業工作。
8.建設管理司。擬定鐵路工程建設的標準、規范、規章;管理鐵路工程建設項目設計鑒定;管理鐵路建設、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的資質審查;協調、監督大中型鐵路項目建設并組織竣工驗收。
9.國際合作司。負責鐵路外事工作;管理國家鐵路對外經濟合作交流工作。
10.安全監察司。擬定鐵路行車安全法規、制度并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勞動安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和勞動保護工作;參與和組織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11.運輸局。擬定鐵路運輸政策、法規和規章;培育和規范鐵路運輸市場;統一管理全國鐵路運輸調度指揮工作;負責國家鐵路運輸的宏觀管理。
12.公安局。管理鐵路治安保衛工作;組織管理專運、特運的安全警衛;指導鐵路治安綜合治理和消防工作。由鐵道部、公安部雙重領導,業務工作以公安部為主。
現在鐵道部直屬的鐵路局和鐵路公司共有18個,以下按*鐵路系統的傳統排序:
哈爾濱鐵路局
沈陽鐵路局
北京鐵路局
太原鐵路局
呼和浩特鐵路局
鄭州鐵路局
武漢鐵路局
西安鐵路局
濟南鐵路局
上海鐵路局
南昌鐵路局
廣州鐵路(集團)公司
南寧鐵路局
成都鐵路局
昆明鐵路局
蘭州鐵路局
烏魯木齊鐵路局
青藏鐵路公司
鐵路車站
車務段:負責鐵路列車運營,是各車站的領導機構。
機務段:主要負責鐵路機車的運用、維護和保養等。
工務段:負責線路設備(包括路基、軌枕、軌道、道岔及其附屬設備)的維護。
電務段:負責鐵路信號、鐵路通信、道岔設置、調試、應用、工作等。
車輛段:主要負責所屬鐵路局配屬的鐵路車輛的管理,小規模檢修,整備等。
動車段:負責大規模、大范圍、各個等級(一級至五級)的動車組檢修工作,主要作為客運專線的動車檢修基地,
客運段:主要負責旅客列車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
供電段:主要負責電氣化鐵路的牽引供電、鐵路運輸信號供電、鐵路地區的電力供應、電力設備的檢修與保養等工作。
通信段
中鐵快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中鐵集裝箱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中鐵特貨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鐵道科學研究院
*鐵路建設投資公司
鐵道第三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鐵道部統計中心
鐵道部黨校
鐵道部資金金清算中心
鐵道部經濟規劃研究院
鐵道部審計中心
鐵道部工程設計鑒定中心
鐵道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鐵道出版社
鐵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人民鐵道報社
鐵道部信息技術中心
鐵道影視音像中心
鐵道部多種經營發展中心
鐵道部機關服務中心
鐵道部利用外資和引進技術中心
*鐵道博物館
鐵道部人才服務中心
*鐵路文工團
鐵道部檔案史志中心
鐵道戰備舟橋處
鐵道部專運處
*火車頭體育工作隊
2008年3月,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次會議上,決定成立新的交通運輸部。有建議,將鐵道部歸入新設的部門,以減少機構的重疊設置。但是,鐵道部副部長陸東福解釋說,“鐵路對*有著包括國土開發、國防建設、維護國家民族統一的作用;而保留鐵道部,則是從國家戰略的需要考慮的”。
2013年2月,鐵道部內部人士透露,鐵道部并入交通部一事已基本敲定。按照往年的機構改革步驟,如果鐵道部并入交通部的方案提交2013年全國兩會,并在全國人大會議上獲得通過,則隨后將進入具體細化操作,涉及到的相關部委將著手“定職能、定編制、定崗位”的“三定”工作,然后根據這一計劃指標實行職能部門的撤并、人員的分流調動。全部工作完成將花費少則一兩年,多則四五年。
2013年3月,根據10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將實行鐵路政企分開,國務院將組建國家鐵路局和*鐵路總公司。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承擔鐵道部的其他行政職責;*鐵路總公司,承擔鐵道部的企業職責;不再保留鐵道部。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次會議審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于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鐵道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擬訂鐵路行業發展戰略、政策,擬訂鐵路發展規劃,編制國家鐵路年度計劃,參與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編制工作。研究提出鐵路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配套政策建議。
(二)組織起草鐵路行業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并監督實施。依法承擔有關行政許可和執法監督工作。
(三)承擔鐵路安全生產和運輸服務質量監督管理責任。統一管理鐵路運輸組織和集中調度指揮工作,制定鐵路運輸服務質量行業標準并監督實施,規范鐵路運輸市場,協調、指導合資鐵路、地方鐵路工作。
(四)依法監督管理鐵路國有資產,管理國家鐵路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
(五)負責國家鐵路財務工作。按規定管理鐵路建設基金、國家鐵路資金。依法承擔鐵路運價管理有關工作。
(六)承擔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責任。按規定制定鐵路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管理大中型鐵路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維護鐵路建設行業平等競爭秩序。
(七)研究提出國家鐵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八)擬訂鐵路行業技術政策、標準和管理規程,組織重大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和應用推廣,組織科技合作交流、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工作。依法負責鐵路技術監督、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鐵路專運、特運和治安保衛工作。
(十)負責鐵路行業統計、信息、應急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國家鐵路衛生防疫管理工作,依法實施鐵路衛生監督。
(十二)負責鐵路外事、國際經濟交流合作和國際聯運工作,管理鐵路涉及港澳臺有關工作。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010年8月1日,民生銀行發布的《2010年*交通運輸業發展報告》(下稱《報告》)顯示:由于債務融資比例越來越大,2009年鐵道部門支付的利息已經達到400億元以上,預計未來有可能超過1000億元,這使得鐵路的盈利能力變得脆弱。《報告》顯示:鐵路建設資金來源中,債務融資的比例,已經由2005年的48.83%,上升為2009年的超過70%。快速增長的債務融資規模,使得鐵道部的資產負債率逐年上升,2009年的負債合計預計超過1萬億元,資產負債率為55%以上,預計2012年有可能超過70%。
截至2012年三季度,鐵道部負債26607億元,資產負債率達61.81%。而同一時期鐵道部稅后虧損85.41億元。這是未來鐵路改革推進面臨的棘手難題。
鐵道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最早的部門之一,1949年10月1日,根據1949年9月27日*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設置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
1954年9月,*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于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歷史上除1970年至1975年間與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合并成立新的交通部之外,一直延續至今。
歷任鐵道部長較后晉升為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有:萬里、呂正操、段君毅、丁關根、韓杼濱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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