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會,博愛,梅州,人道救助。奉獻。
介紹組織、建會后一直從事救護傷兵、急救及健康技術培訓、梅州市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救助難民和賑濟災民活動等。尋人轉信、救災救助和備災、 是廣東紅十字運動的重要成員。預防艾滋病等。
根據*紅十字會章程中規定
一、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紅十字會的較高權力機關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紅十字會理事會召集,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由總會和地方紅十字會推選的會員代表以及與有關部門協商產生的代表和特邀代表組成。代表比例由常務理事會根據會員人數和紅十字事業發展需要決定。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選舉*紅十字會理事;(二)修改《*紅十字會章程》;(三)審議批準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四)審議批準理事會提交的工作規劃;(五)決定*紅十字會的重大事項。
二、*紅十字會設名譽會長、名譽副會長和名譽理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顧問。名譽會長由理事會聘請國家主席擔任。
三、理事會
理事會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其決議。理事會任期五年,下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換屆。理事構成及比例由常務理事會根據需要決定。
會員代表大會期間,理事會會議由大會主席團召集;閉會期間,理事會會議由常務理事會召集,每年召開一次。其職責是:
(一)聘請名譽會長、名譽副會長;(二)選舉常務理事;(三)選舉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四)根據會長提名,決定秘書長;(五)增補、更換或罷免理事、常務理事;(六)審查批準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并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七)制定發展紅十字事業的大政方針、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四、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并接受其監督。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的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會議每年召開兩次,由會長或常務副會長召集并主持。其職責是: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本章程的規定,向理事會推薦名譽副會長的人選;(二)提出修改章程的議案;(三)審議年度工作報告、計劃;(四)審議總會接受捐贈款物的使用情況;(五)向理事會提出更換、增補及罷免理事、常務理事的議案;(六)批準成立、撤銷全國性行業紅十字會;(七)聘請名譽理事;(八)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五、執行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對常務理事會負責。執行委員會由駐總會的專職常務理事組成。常務副會長任執行委員會主任并擔任*紅十字會總會法定代表人。執行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主持總會日常工作;(二)負責編制經費預算,審核年度經費財務決算;(三)指導全國紅十字會的工作;(四)管理總會的動產和不動產;(五)承擔總會的民事、法律責任;(六)負責對外交流與合作;(七)聘請顧問;授予榮譽會員;(八)批準成立專門委員會;(九)完成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交辦的其他事宜。
六、地方紅十字會
(一)各級地方紅十字會的權力機關是同級會員代表大會。各級地方紅十字會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同級紅十字會理事會召集,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時間不得超過一年。(二)各級地方紅十字會建立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任期五年。有3名以上(含3名)專職常務理事的紅十字會,需設執行委員會,主持日常工作。省、市(地)、縣級紅十字會名譽會長由同級理事會聘請當地主要領導擔任。(三)省、市(地)、縣級紅十字會會長一般應推選當地同級現職領導擔任,其工作變動時應及時改選。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應保持相對穩定。常務副會長為本級紅十字會機關法定代表人,主持日常工作。(四)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應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并具備能夠獨立自主開展工作的條件。
七、行業紅十字會
全國性行業成立的紅十字會為*紅十字會的行業紅十字會,由*紅十字會常務理事會批準。其工作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由行業紅十字會常務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決定。
行業紅十字會按照紅十字運動基本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遵循本章程,結合本行業特點開展工作。
八、基層組織
城市街道(社區)、農村鄉鎮(村、組)、企業和事業單位、學校、醫療機構和其他組織中建立的紅十字會為基層組織。紅十字會基層組織的主要職責是:宣傳普及紅十字知識,開展人道主義的救助活動,舉辦初級救護培訓、群眾性健康知識普及及其他符合紅十字宗旨的活動。
愛在人間(左河水詞,左河水曲)春風輕吹,溫暖神州大地,
博愛人道,紅十字宣言。
用愛傾注和平幸福,
用愛推動和諧發展。
愛在千里,愛在身邊,
愛在復原張張笑臉。
愛在心間,愛在人間。
春雨飄灑,滋潤江山大地,
博施濟眾,愛的詩篇。
用愛救助人間困苦,
用愛保障人類尊嚴。
愛在千里,愛在身邊
愛在托起生活的信念。
愛在心間,愛在人間。(江西紅十字會成立50周年晚會首唱)
紅十字會的由來
1863年,一位瑞士人在戰爭的驅使下揭開了歷史的大幕,走到了世界文明舞臺的中央,他就是紅十字會的創始人、瑞士銀行家、慈善家亨利·杜南(HenryDunant,1828一1910)。
1859年,在意大利北部一個索爾弗利諾的村鎮,法國和意大利撒丁王國與奧地利之間爆發了一場戰爭。激戰過后,雙方死傷4萬多人,戰場上尸橫遍野,聽著無人看護的傷病員在泥水里痛苦的哀號,看著野狗撕咬血泊里的尸體,路經此地的杜南心靈被深深震撼了,忘了自己的商業目的,他拿出隨身攜帶的大筆現金,派傭人采購紗布、藥品和其他物資,并四處奔走,動員當地婦女護理傷員。由他臨時組成的戰地救護小組挽救了無數生命垂危的戰士。索爾弗里諾的戰場經歷使他感到,無論面對傳統意義上的弱勢群體比如貧困人口,還是特定條件下的弱勢群體比如傷兵,個體的力量甚至一個國家的力量都難以承擔援助的重任,唯有全世界行動起來,人人都獻出一份愛,對弱勢群體的援助才成為可能。
在他的努力下,1863年,由5位知名日內瓦公民(包括杜南和日內瓦人享利·杜福兒將軍Henry Dufour)組成的“傷兵救護委員會”宣告成立,它就是現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前身。為了表示對瑞士的敬意,*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議決定把白底紅十字作為這個救護傷員組織的標志(瑞士的國旗是紅底白十字),這就是現在的紅十字會標志。隨即,一個讓億萬人感戴的國際法律—《萬國紅十字公約》,即人們現在所熟知的《日內瓦公約》誕生了。
*紅十字會的緣起
當國際紅十字會于1863年在瑞士始創后,各國相繼成立紅十字會并申請加入國際紅十字會,但直至19世紀70年代*社會才出現關于紅十字會問題的討論。
1904年上海萬國紅十字會的成立,歷來被認為是*紅十字會之始。但從紅十字進入*到上海萬國紅十字會成立之前,*還曾出現過一些被認為是帶有紅十字色彩的組織,影響較大的組織有:*施醫局,救濟善會,濟急善局,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救濟善會、濟急善局、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等救護組織都帶有紅十字色彩,但分析它們的組織結構,人們可以說它們本質上仍屬于*本土的慈善組織(具體而言歸屬于善會善堂的范疇)。將*紅十字會的起源由上海萬國紅十字會前推到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再由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前推到濟急善局,這可印證一種“嫁接”理:紅十字會雖系“舶來品”,但*紅十字會卻是*本土的慈善組織(具體指濟急善局)“嫁接”紅十字會逐漸民成的結果這一“嫁接”過程可做如下解釋:
紅十字傳入*之初,并沒有馬上在*扎下根來自生自長,而是在*上空飄蕩游離著,為*本上的慈善組織進行“嫁接”提供了可資“嫁接”的選擇對象。甲午戰爭前后有關紅十字會的啟蒙宣傳,*開明人士對紅十字會的大力倡導,外國在華人士在*大地上的紅十字活動(包括日本赤十字社的救護活動)等觸動了*本上慈善組織的“嫁接”情懷,并為其選擇“嫁接”紅十字會營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之后雖然在理論層面上逐漸滋生出了要在*成立紅十字會的強烈要求,但因“嫁接”的時機尚未成熟,因此*本土的慈善組織在實踐中“嫁接”紅十字會的過程顯得十分緩慢,嫁接流于表面化(*施醫局就說明了這點)。
時局巨變特別是戰爭如庚子事變、日俄戰爭的爆發猶如一把鋒利的斧頭,斬斷了*本上的慈善組織自然生長的態勢,造成了*本土的慈善組織必須接受“嫁接”的局面—*本上的慈善組織若想繼續發揮救護功能,就必須主動把自己改造成適應時局(特別是戰爭)需要的組織,這就使*本土的慈善組織面臨著一個選擇“較佳嫁接物”的問題考查。當時的時局狀態和社會環境,“較佳嫁接物”已然存在,它就是早已在*上空飄蕩并得到*人大力宣傳、倡導的紅十字會,因此,*本上的慈善組織產生了自主“嫁接”紅十字會的內在需要。內在的真正需要結合良好的外部環境,*本土慈善組織“嫁接”紅十字會的時機終于來臨了!庚子事變中出現的既帶有紅十字色彩又帶有*本上慈善組織色彩的救護團體如救濟善會,濟急善局等,就是這種“嫁接”后初步長成的“幼苗”但是,通過“嫁接”生成的救濟善會、濟急善局這兩株“幼苗”在隨后的生長過程并非一帆風順。救濟善會這株“幼苗”在庚子事變結束后“夭折”了;濟急善局這株“幼苗”則得以繼續存活下來,由濟急善局到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再到上海萬國紅十字會,它們內部組織結構上的傳承性顯示了濟急善局這株“幼苗”的頑強生命力,而這種頑強生命力的獲得,一方面應歸之它的領導人一嚴信厚、施則敬、朱葆三等人資本雄厚,社會影響力大,且熱衷于慈善救濟;另一方面應歸之于盛宣懷等政府官僚的大力支持。*本土的慈善組織通過“嫁接”紅十字會最初形成了濟急善局這株“幼苗”,之后長成為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這棵“小樹”,然后繼續成長為上海萬國紅十字會這棵“大樹”,較后終于長成了*紅十字會這棵“參天大樹”。
*紅十字會的成立
1904年,日俄戰爭爆發,其戰場卻是*的東北三省,數百萬百姓陷人水深火熱之中。當時,以工部尚書呂海寰為首的仁人志士心憂國民遭此無妄之災,請朝廷與兩國交涉,擬讓百姓遷往關內,被日俄無理拒絕,又上書朝廷成立紅十字會;同年,清駐美使館外交官梁誠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宗旨《日內瓦公約》條款等譯成中文,敦促清朝政府能加人該會。經各方奔走,上海海天道沈敦和聯合中外人士于1904年3月10日在上海成立“萬國紅十字會上海支會”奔赴東北救助難民和僑民。后經慈禧批準,清政府立即派駐英使臣張德彝前往瑞士,于6月29日“按照1864年所訂《日內瓦紅十字會公約》補簽畫押,*由此而加盟國際紅十字會成為會員國。還特地撥款10萬兩白銀作為開辦費。1907年,清政府將“萬國紅十字會上海支會”更名為“大清紅十字會”,1911年辛亥革命后易名為“*紅十字會”。1912年,*紅十字會得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正式承認。1919年,*加人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原名紅十字會協會),是最早加人該會的國家之一。
1933年,改名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先后隸屬內政部、軍委會和行政院領導。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際,國民黨政權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會長蔣夢麟(曾任北大校長、時任“行政院”秘書長兼紅十字會會長)帶領部分紅十字會人員去了臺灣,各地紅十字組織紛紛解體。。
1950年,原紅十字會秘書長胡蘭生等人組團來到北京,要求中央人民政府接管。在周恩來總理的關心下,中央政府研究決定:鑒于紅十字會的特殊性質及歷史狀況,采取改組而不是接管的方式,將舊*紅十字會改組為新*紅十字會,總會辦公地點遷至北京。1950年8月2日,召開*紅十字會協商改組會議(亦即新*紅十字會*次全國代表大會),成立了新的理事會,明確規定*紅十字會為“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的人民衛生救護團體”,定名為“*紅十字會”,會址設在北京東城區干面胡同22號。會議選舉李德全(馮玉祥夫人,時任衛生部長)為會長,彭澤民、熊瑾月、劉鴻生、胡蘭生(兼秘書長)為副會長。周恩來總理審閱了會議報告,親筆修改紅十字會章程并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批準了會章和領導人選。
恢復合法席位
新紅會建立之初,*政府即就*在國際紅十字會的代表權問題與后者進行交涉。周恩來總理兼外長于1950年4月28日分別致電國際紅十字會秘書長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秘書長,正式否認并要求廢除國民黨政府的代表資格;*紅十字會根據國際紅十字會仍然承認上海的*紅十字會的現實,以及各國可自由委派、選舉或指定其在國際紅十字會代表的規則,要求國際紅十字會保留*紅十字會及其代表的職位以待另提人選,并于改組后的當年(1950年)10月,由李德全會長率團出席了國際紅十字會第21屆理事會。
1952年6月,正當*政府準備組團出席第18屆國際紅十字大會的時候,外交部得到消息,大會在美國的影響下將邀請臺灣當局派代表出席。事關國家主權,時間緊迫,出不出席、如何出席等問題擺在*政府面前。在周恩來總理兼外長的直接領導下,外交部及有關部門相互配介,成功地使此次大會成為徹底解決我代表權問題的契機。
據檔案記載,6月22日,外交部國際司就*政府出席國際紅十字大會問題向周總理呈遞報告,對會前斗爭策略、我政府出席大會的作用及赴會后將面臨的問題提出意見。報告建議,“可由我政府及紅會發電至國際紅十字大會常設委員會及加拿大紅會(我紅會尚可拍電至紅十字協會),聲明我為*合法代表,邀臺匪完全非法等”,迫使對方答復“以作為會上斗爭的基礎”;我政府出席大會可以“打擊美帝抬出臺匪的陰謀活動,爭取我合法地位”,在戰俘和細菌戰問題上“增加兄弟國家的斗爭聲勢和力量”。周總理逐字逐句地審閱了報告,并親筆批示“可發電但不必提及邀臺匪事而只提臺匪無權參加”。這樣既可闡明*政府的原則立場,又保留了今后應對不同情況的靈活性和主動性,彌補了報告的不足。
6月28日,由外交部起草、經周總理修改批準,*政府以*紅十字會會長李德全的名義致電加拿大紅十字會中央理事會主席麥考雷,并轉國際紅十字常設委員會主席龐賽。電文指出:“唯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的代表,才有資格代表*和*紅十字會出席國際紅十字大會。因此,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的代表以外的任何人員代表*和*紅十字會出席國際紅十字大會,將違反國際紅十字章程和大會細則,以及第十七屆國際紅十字大會所通過的承認各國紅十字會之條件的決議案,因而是完全非法的。”
7月10日,國際紅十字常設委員會復電,稱“國際紅十字會從來不過問政治性之事項”,大會請柬系根據“凡在施行日內瓦公約之任何土地上執行政權之政府,即當然成為國際紅十字大會之成員”的原則發出。復電在承認*紅十字會是“按有選舉權之正式成員被邀參加大會的**紅十字會”的同時,辯稱臺灣當局“因其實際尚有紅十字活動,故被邀以觀察員身份列席大會”。
根據以上情況,*政府制定了*紅十字會代表團與會方案:如臺灣當局以紅十字會名義而不使用“中華民國”名義出席會議,我方只略予斥責;如用“中華民國”名義參會,我方則動議驅逐。該方案得到周總理和毛主席的批示同意,周總理還批示:如此次提案不能通過,我代表應當場聲明表示遺憾,但不退席。
7月14日,出席第18屆國際紅十字大會的*政府代表團和*紅十字會代表團離京赴多倫多。7月24日,兩代表團抵達多倫多后即獲悉,大會常設委員會決定給子臺灣當局代表與*政府代表“平等”的地位出席大會。7月25日,*政府代表團團長蘇井觀和*紅十字會代表團團長李德全聯名發表書面抗議指出,容許臺灣當局代表參與國際紅十字大會,“不但違反了國際紅十字會的規章和國際慣例,而且是對大會的一個合法成員—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對*人民的一種不友好的表示”,人們“強烈抗議國際紅十字常設委員會的不公止而且非法的決定,并堅決主張常設委員會立刻取消上述決定”。
7月26日下午,在約有70個國家政府和紅十字組織參加的第18屆國際紅十字大會開幕式上,*政府代表蘇井觀發言并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大會驅逐非法的臺灣當局代表。
*代表的書面抗議和發言得到了許多國家代表的支持。在隨后兩天的大會上,蘇聯、捷克斯洛伐克和羅馬尼亞等國的代表紛紛發言,支持*代表的動議,指出大會常設委員會的做法不僅破壞了大會的組織原則,也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權益的侵害,要求大會立即驅逐臺灣當局的代表。7月28日,大會進行表決,雖然表決結果維持了常設委員會的決定,但在*等主持正義的國家的據理力爭下,大會再次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紅十字會為*代表*的全國性的政府和紅十字組織,而臺灣當局代表團只代表臺灣島的“政府”和紅十字會,大會還選舉*為國際紅十字會執行委員會委員。而對這種結果,臺灣當局的代表不得不于7月31日退出大會。自此,*紅十字會作為國際紅十字組織的正式成員,積極參與國際紅十字會及紅十字與紅新月會協會的各種重要活動,友好合作,促進了國際紅十字運動的發展。
新時期的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紅十字事業進入了持續、快速發展時期。各級各地紅十字會迅速恢復和建立。當前,*紅十字會有31個省級分會和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分會,7萬多個基層組織,近2000萬會員。在人道領域里的工作不斷開展,并得到了政府及社會各界的支持。備災救災網絡已初具規模,*紅十字會在開展自然災害的救助工作中,募集了價值20多億元人民幣的救災款物,為保障受災群眾的健康、保護受災群眾的生命作出了貢獻。1982年以來,*紅十字會協助政府倡導和推進公民無償獻血事業。*紅十字會與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和許多國家紅十字會有著良好關系與合作,也積極援助姊妹國家紅十字會。1985年以來,*紅十字會曾三次擔任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領導委員會成員,并擔任副主席。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使*紅十字會的工作有了法律保障。
2004年*紅十字會召開第八次會員代表大會,是*紅十字會發展史上的一次重要會議,大會聘請國家主席胡錦濤擔任*紅十字會名譽會長,選舉彭佩云繼續擔任*紅十字會會長,通過了《*紅十字事業2005—2009年發展規劃》。
在新的世紀里,*紅十字會將繼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突出抓好備災救災、衛生救護知識培訓、社會服務、傳播國際人道法及紅十字運動基礎知識、推動無償獻血和紅十字青少年道德教育、*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預防艾滋病等主要工作;加強人才培養、向社會宣傳和多渠道籌集資金等工作,配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努力建設*特色的紅十字事業。
名譽會長:李源潮
名譽副會長:韓啟德
會長:陳竺
常務副會長:徐科
副會長:李保東(兼職)、胡祖才(兼職)、郝平(兼職)、鄒銘(兼職)、王保安(兼職)、馬曉偉(兼職)、郭長江、郝林娜、王海京、王汝鵬
秘書長:王汝鵬
辛亥革命
1910年2月27日清政府降旨“著派盛宣懷允紅十字會會長。”盛宣懷上任后,立即著手一項重大改革,那就是將“*紅十字會”易名為“大清紅十字會”。這就給*紅十字會抹上濃重的官辦色彩。大清紅十字會開辦不久,改變*命運的辛亥革命爆發了。兩軍靡戰,“血飛肉裂,肢缺骸殘”,慘不忍睹。在血腥與炮火中,人們渴望紅十字從天而降。10月23日,紅會創始人之一的沈敦和接到由漢陽某國兵輪上發來的無線電報,“以兩軍死傷過多,請即親率紅十字會中西醫隊迅速前來戰地,普救同胞。”
10月25日,以總會醫院英國醫生柯師為領隊的大清紅十字會救護醫隊30余人,分編為甲乙丙三隊,乘“襄陽丸”號輪,由上海溯江西上。30日抵漢口, 紅十字會的到來,使傷者看到了生的希望。所以,救護醫隊一到武漢,“布置尚未粗定,即有兩軍傷兵紛紛前來求治。”柯師、峨利生、土培元、楊智生諸醫生來不及喘息,立即實施救治。同時,派出擔架隊,“前往戰線內搶救傷兵,往返以數十次計,足繭肩腫,憊困萬狀。”漢日、漢陽交戰時,“特備紅十字小輪駛入襄河,于硝煙彈雨中爭救傷殘,尤為冒險”。傷兵入院后,“復為裹傷敷藥,晨夕不懈”。特別是,“女看護十人,悉中外閨秀,照料周至。”受傷士兵,“人人感激。” 武漢救傷,持續月余,綜計漢口醫愈病兵576名,傷兵415名,病民31名,傷民106名,醫治無效而死者34名;武昌治愈病兵860名,傷兵562名,病民18名,傷民116名,醫治無效而死者25名;漢陽治愈病兵571名,傷兵120名。
辛亥革命是*近代史上開天辟地、改變時代的重大歷史變革,在短短的幾個月中,舊貌新顏,飆轉豹變,歷史的車輪在向前推進,*紅十字會也出現了蓬勃發展的可喜局面,據統計,辛亥革命期間,先后設立分會65處,分會醫院30余所,這是前所未有的,難怪有人說*紅十字事業“發韌于俄日之戰,而大彰于武漢之師”了,而*紅十字會“善功所及,非特鄂省一役而己”了。
南京大屠殺
1937年12月,日本侵略者攻占南京,南京國民政府和南京市政府拋下數十萬軍民撤出南京城,日軍自12月13日起,進行了一場持續一個半月之久的南京大屠殺,30余萬*同胞被日軍殘忍地殺害,而留守南京的各類慈善組織冒著槍林彈雨,積極地展開了人道救援行動。以*紅十字會南京分會的名義,從事施粥、掩埋、施材、施醫施藥等項慈善救濟工作。會址設下關綏遠路樂善堂內。在南京大屠殺期間,由于*紅十字會南京分會等慈善組織的救助,一定程度上使很多人免遭殺戮,很多婦女免遭強奸,拯救了相當一部分人的生命。*紅十字會南京分會設立的粥廠,解決了一部分難民吃飯的生計問題,確保了一部分難民免受饑餓等非戰爭死亡之苦。于春季開展防疫運動,為市民接種傷寒及霍亂疫苗,有效防止了大規模瘟疫的發生和蔓延,避免了一部分人因瘟疫而死亡的厄運。
從事救助工作期間,*紅十字會南京分會以影像、照片等資料揭露了日軍的罪行,見證并記錄了南京大屠殺,為南京大屠殺在另一個側面提供了可靠的*手資料,為日后懲辦戰犯提供了有力的佐證。
汶川地震
2008年四川省汝川“5·12”地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破壞性最強、波及范圍最廣、救災難度較大的一次地震。災害發生后,在*政府全面應對抗震救災的同時,民間力量也表現出巨大的參與熱情,大量社會組織和個人捐獻救災款物,參與緊急救援、過渡安置工作。但囿于環境和自身的因素等,民間組織在重建階段出現了大撤退現象,僅5家留在災區。
根據捐贈者意愿,以及國家救災工作總體安排,*紅十字會總會*批安排25億元人民幣用于災后重建工作,支持四川18億元人民幣、甘肅4. 6億元人民幣、陜西2. 4億元人民幣。重建工作將按照國家災后重建的整體規劃,重點支持地震災區經濟條件差、地處偏遠的縣以下農村受災地區,并優先考慮孤殘等弱勢群體的需求,主要建設項日包括衛生院(站)、學校、民房、防災減災設施等。為此,總會成立了災后重建辦公室和災區工作組,領導災后重建工作。
由于*紅十字會首要的職責是備災救災,且擁有備災救災物資和經驗,所以,*紅十字會系統的救災響應是比較迅速和有效的〔紅十字會在救災中有特殊的地位,擁有募捐資格,而且擁有正式的、制度化的參與渠道。它不僅自身有條件、有途徑參與救災,而且還可以為其他類型的民間組織進入災區開具通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規定,*紅十字會履行下列職責:
1、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
2、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群眾參加現場救護;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
3、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4、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5、宣傳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
6、依照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7、依照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的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紅十字會章程》規定,*紅十字會在和平時期履行下列職責:
1、宣傳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志使用辦法》;
2、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救災物資,建設和管理備災救災設施;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開展救護和救助工作;根據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由總會向國內外發出呼吁,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地方各級紅十字會在轄區內發出呼吁,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及時向災區群眾和受難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參與災后重建。
3、開展應急救護和防病知識的宣傳、普及、培訓;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農村、學校和易發生意外傷害的行業和人群中開展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群眾參加意外傷害和自然災害的現場救護;提高應急條件下的應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4、建設和管理*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開展捐獻造血干細胞的宣傳動員、組織工作;
5、開展無償獻血的宣傳推動工作,與各級人民政府共同對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6、開展社會救助及相關服務工作。對易受損人群進行救助,為困難群眾提供服務;在社區、農村中建立紅十字服務站,開展服務群眾、宣傳培訓、募捐救助等活動;開展幫助尋找失散親人、重建家庭聯系等其他人道服務工作;
7、依法開展和推動遺體、器官(組織)捐獻工作;開展艾滋病預防控制宣傳和教育、關心愛護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8、開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9、開展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
10、宣傳國際人道法、紅十字運動基本原則,總會承擔*國際人道法國家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11、依法開展募捐活動;在公共場所設置紅十字募捐箱并進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規自主處分募捐款物;
12、興辦符合紅十字會宗旨的社會福利事業;
13、參加國際人道救援工作;開展與國際紅十字組織和各國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及其他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
14、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依據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紅十字會在戰時和武裝沖突時期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紅十字救護隊,參與戰場救護;
2、在武裝部隊中依法協助開展傳染病的防治工作;
3、對戰區平民進行救助;
4、協助戰俘、被監禁者及難民與家人取得聯系,轉交錢物,并為此建立必要的通信渠道;
5、參與探視和見證交換戰俘。
*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第19屆全體大會2013年11月15日在澳大利亞悉尼舉行頒獎儀式,*紅十字會獲得2013年“青年行動獎”和“志愿服務發展獎”兩個獎項。*代表團表示,此次*紅會獲頒“青年行動獎”,表明國際社會對*紅十字青少年工作的高度認可,體現了*紅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國際影響力及其對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青少年運動的積極貢獻。
(1842~1927),字鏡宇,山東掖縣(今萊州市)西南隅村人。清末著名外交家、*紅十字會創始人,歷任駐德國、荷蘭兩國公使,工部尚書、欽差商約大臣、兵部尚書、外部尚書、督辦津浦鐵路大臣,*紅十字會會長、名譽會長等職。904年3月10日,在他的主導下,創立*紅十字會的前身---萬國紅十字會上海支會,隨之,紅十字會分會迅速遍布全國各地戰亂中,紅十字會在各地冒著戰火硝煙,掩埋無數尸體,救助著災難中的民眾,當時叫做萬國紅十字會上海支會,總書記李提摩太。經呂海寰聯絡,*紅十字會加入了世界紅十字會組織。呂海寰一直關心和操辦*紅十字會的工作,起到了*紅十字會的領導和負責人的作用,成為*紅十字會的奠基人之一。
盛宣懷字杏蓀,又字幼勖,號愚齋、止叟。江蘇武進人。清末官員,官辦商人,洋務派代表人物,著名的政治家、企業家和慈善家,被譽為“*實業之父”和“*商父”。盛宣懷創造了11項“**”:*民用股份制企業輪船招商局;*電報局;*內河小火輪公司;*家銀行;*條鐵路干線京漢鐵路;*鋼鐵聯合企業漢冶萍公司;*所大學北洋大學堂(天津大學);*所高等師范學堂南洋公學(上海交大等);*斟礦公司;*座公共圖書館;創辦了*紅十字會。他熱心公益,積極賑災,被清政府任命為*紅十字會首任會長。
沈敦和(1866~1920) 字仲禮,浙江寧波人,近代知名社會活動家和慈善家。早年留學英國劍橋大學專攻政法。回國后曾任金陵同文館教習、江南水師學堂提調、吳淞自強軍營機處總辦、上海四明公所董事、上海總商會理事等職,署記名海關道。光緒三十年正月(1904年3月),發起成立中、英、美、德、法五國合辦的上海萬國紅十字會,被推舉為中方辦事總董,為*紅十字會的締造者。
光緒三十三年后,歷任大清紅十字會*紅十字會副會長,常駐上海。先后創辦*紅十字會時疫醫院、紅十字會總醫院及醫學堂、天津路分醫院*公立醫院等,兼任上述各院院長。沈氏服務精神和*貢獻,深為滬上中外人士所敬重,民國建立后,政府特授予三等文虎章。
李德全(1896—1972),女,蒙古族。河北通縣草房村人。**位衛生部女部長,第四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任衛生部部長。*婦女運動領導人。著名愛國人士馮玉祥先生夫人。1937年七七事變爆發后,廣泛團結社會各界婦女,進行抗日救亡活動,參加發起組織戰時兒童保育委員會,任副理事長。1945年后,組織*婦女聯誼會,任該會主席。
1946年1月,當選為政治協商會議軍事考察成員和陪都各界協進會理事。2月10日,在重慶“校場口事件”中被國民黨特務毆傷,同年9月,隨馮玉祥赴美國。10月,參加世界婦女代表大會。1948年1月,當選為*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執行委員。同年11月,進入東北解放區。1949年3月,出席*婦女*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為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副主席。同年9月,參加*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屆全體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歷任中央人民政府衛生部部長兼*紅十字會會長。
屆次 | 年 代 | 名稱 | 會長 | 名譽會長 |
新 中 國 成 立 前 并 無 確 切 屆 次 | 1907年 | 大清紅十字會 | (創始人) 呂海寰 | |
1910年 | 大清紅十字會 | 盛宣懷 | ||
1911年 | *紅十字會 | 呂海寰 | ||
1912年 | *紅十字會 | 呂海寰 | 袁世凱 | |
1922年 | *紅十字會 | 汪大燮 | 呂海寰 | |
1924年 | *紅十字會 | 顏惠慶 | ||
1928年 | *紅十字會 | 顏惠慶 | ||
1933年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 王正延 | 蔣中正 | |
1938年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 王正延 | 蔣中正 | |
1943年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 蔣夢麟 | 蔣中正 | |
1946年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 蔣夢麟 | 蔣中正 | |
*屆 | 1950年 | *紅十字會 | 李德全 | |
第二屆 | 1961年 | *紅十字會 | 李德全 | 錢信忠 |
第三屆 | 1979年 | *紅十字會 | 錢信忠 | |
第四屆 | 1985年 | *紅十字會 | 崔月犁 | 朱學范 趙樸初 錢信忠 |
第五屆 | 1990年 | *紅十字會 | 陳敏章 | 朱學范 趙樸初 錢信忠 崔月犁 |
第六屆 | 1994年 | *紅十字會 | 錢正英 | 江澤民 |
第七屆 | 1999年 | *紅十字會 | 彭佩云 | 江澤民 |
第八屆 | 2004年 | *紅十字會 | 彭佩云 | 胡錦濤 |
第九屆 | 2009年 | *紅十字會 | 華建敏 | 胡錦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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