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負責全市各類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教學和教育的科學研究以及電化教育工作。
(七)負責全市對外及與港、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管理有關工作。澳。
發布工作;指導全市學校體育、分析、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八)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衛生健康。
道德教育、負責市教育系統各類人才的選拔培養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學校的思想政治、濟南市教育局網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九) 協調指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法制教育。
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十)承辦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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