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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梅 省委高校工委書記、省教育廳廳長、黨組書記。
主持省教育廳全面工作,同時分管人事處、發展規劃處。
李東明,省教育廳黨組成員,省委高校工委副書記
負責高校黨的建設、思想政治教育、學生工作、維護高校穩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思想政治教育處(610辦、省委高校工委宣傳部與其合署)、學生處(高校工委學生工作部、維穩辦與其合署)、統戰部,協助廳長分管高校干部處(高校工委組織部與其合署)。
聯系省大中專學生就業指導中心。
省教育廳黨組成員、省教育科學研究院院長
負責教育科學研究工作。
分管教育科學研究院。
尹曉嵐 省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負責民辦教育、財務審計、遠程教育、政策法規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策法規處(省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財務審計處、遠程教育處,協助廳長分管發展規劃處。
聯系省電大(糧食職院)、省高校后勤服務中心、結算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省教育廳副廳長
負責基礎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民族教育、語言文字應用與信息管理、教育督導等方面工作。
分管基礎教育一處(民族教育處)、基礎教育二處、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語言文字應用與信息管理處、省政府教育督導室。
聯系省教育學院、省語言文字報刊社、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省實驗中學、省普通高中考試評價辦公室。
省教育廳副廳級督學
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協助魏兆勝同志分管高等教育處、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處(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王淑云
根據上述職責,省教育廳設21個內設機構:
張永洲 省委高校工委書記、省教育廳廳長、黨組書記。
主持省教育廳全面工作,同時分管人事處、發展規劃處。
魏兆勝 省教育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省委高校工委副書記
負責省教育廳、省委高校工委常務工作,負責人事、高等教育、師范教育與師資管理、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機關黨的建設,離退休工作、機關日常工作等方面工作。
分管辦公室(高校工委辦公室、學校安全管理處與其合署)、人事處、高等教育處、師范教育與師資管理處、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處(省學位辦)、機關黨委、離退休干部工作處。
聯系省學校生產管理中心、省教學設備管理中心、省高教評估中心、省教師獎勵基金會秘書處、省教育培訓中心、省教育廳印刷廠、省教育廳機關后勤服務中心。
協調省各類教育學會、協會。
辛寶忠 黑龍江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負責職業與成人教育、科技、外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科學技術處、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港澳臺辦公室、漢語國際推廣辦公室)。
聯系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國際交流中心、省教育科技發展中心、齊齊哈爾鐵路工程學校、中華職教社。
趙 敏 省委高校工委副書記、省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分管處室:高等教育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處、高校干部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協管人事處、師范教育與師資管理處高校人事工作。
分管直屬單位:國際教育交流中心。
吳濤 省教育廳黨組成員、省教育科學研究院院長
負責教育科學研究工作。
分管教育科學研究院。
孫 權 省教育廳黨組成員。
分管招生工作。分管直屬單位: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李東明 省高校紀工委書記、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組長、省教育廳黨組成員、省委高校工委委員。
分管處室:紀檢監察室。
尹曉嵐 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牧 童 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房文斌 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協助魏兆勝同志分管高等教育處、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處(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一)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服務和辦理就業派遣工作,由省教育廳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服務和辦理就業工作,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負責。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一)擬訂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起草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省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幼兒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管理工作;制定全省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省級課程教材;規劃、組織、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全省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統籌協調和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全省中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定并組織實施職業院校教育教學指導文件和評估標準;指導職業院校專業建設、教材建設、教師培養培訓和基礎能力建設工作;承擔成人教育宏觀指導工作。
(六)指導全省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省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承擔各類高等教育教學的統籌管理,擬訂高等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指導文件;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高等學校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負責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協調工作;指導各級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組織實施高等教育評估與質量監控;指導高校后勤改革與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全省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負責統計并監測全省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國家和省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統籌管理全省教育捐資和貸款;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八)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少數民族“雙語”教學,負責民族文字教材和“雙語”師資隊伍建設;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九)指導全省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協調大中學生參加全國體育(含國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
(十)主管全省的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實施國家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負責教師培訓、獎勵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各類高等、中等學校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以及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參與擬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大中專學校學生就業創業工作,負責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指導和服務,參與和組織實施國家急需畢業生的專項就業服務計劃。
(十二) 規劃、指導全省高校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指導協調高校參與國家科技創新體系和重點研究基地發展建設及科研重大項目研究的實施工作;組織指導高校科技和應用研究成果轉化、科研成果獎勵、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全省教育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規劃、指導、協調全省漢語國際推廣工作;開展與港澳臺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省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標準工作的實施;負責語言文字規范化測試和語言文字信息處理與應用研究等工作。
(十五)負責全省學位、研究生教育和培養的發展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與管理國家重點學科建設,承擔省重點學科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六)指導全省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負責全省高校宣傳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穩定工作;負責全省高校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發展規劃;領導黨的關系隸屬于省委的高校黨的工作,指導黨的關系隸屬于市、地委和省直有關部門的高校黨的工作。
(十七)會同省委組織部負責對省屬高校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后備干部進行考察,對省屬高校副廳級以上領導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議;對高校中省管干部任免提出意見和代省委決定任免部分專科學校副校級領導干部。
(十八)負責全省教育系統教育信息化規劃發展與統籌建設和遠程(網絡)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類教育機構開展遠程教育教學工作。
(十九)指導全省高校和中小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協調并指導教育系統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十)負責宣傳落實全省高校統戰理論、方針和政策,負責高校統戰工作的綜合統籌和協調,負責高校統戰信息統計工作。
(二十一)負責黨的關系隸屬于省委的高校和教育廳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指導黨的關系隸屬于市(地)委和省直有關部門的高校反腐倡廉建設,指導全省教育系統行風建設。
(二十二)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黑龍江省教育學院
黑龍江廣播電視大學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黑龍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
黑龍江省教學設備管理中心
黑龍江省教育培訓中心
黑龍江省教育國際交流中心
黑龍江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黑龍江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黑龍江省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
黑龍江省學校生產管理中心
黑龍江省高校后勤管理指導中心
黑龍江省教育科技發展中心
黑龍江省教育獎勵基金會秘書處
黑龍江省語言文字報刊社、培訓中心
黑龍江省教育廳印刷廠
黑龍江省實驗中學
齊齊哈爾鐵路工程學校
中華職業教育社
黑龍江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一)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服務和辦理就業派遣工作,由省教育廳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服務和辦理就業工作,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負責。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省教育廳機關行政編制為117名(含軍轉干部編制14名),工勤人員編制8名。廳級領導職數:廳長(兼高校工委書記)1職,副廳長4職,高校工委專職副書記(副廳)1職,督學 (副廳)
1職,紀檢組長1職,副巡視員2職。處級領導職數:處長25職(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干部工作處處長各1職,副督學2職),副處長26職。
(一) 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 行使教育部下放的我省舉辦國際教育展覽審批的職責。
(三)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偏遠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我省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截至2012年,有幼兒園4796所,在園兒童57.89萬人,學前三年毛入園率69.46%;普通小學4834所,在校生186.79萬人;初級中學1648所(其中職業初中3所),在校生120.48萬人,初中階段凈入學率99.73%,義務教育鞏固率97.26%;普通高中398所,在校生61.26萬人,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成人中等專業學校)387所,在校生29.3萬人,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94.24%,實現了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職普教育規模大體相當的目標;普通高校79所,其中本科院校36所,高職(專科)院校43所,地市級覆蓋率100%,在校生70.45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38.75%;研究生培養單位26個,在學研究生6.08萬人;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教育機構)5050所,在校生67.45萬人;獨立設置的特殊教育學校74所,在校生6895人;各級各類民族教育學校190所,在校生5.24萬人。【3】
省教育廳機關行政編制為117名(含軍轉干部編制14名),工勤人員編制8名。廳級領導職數:廳長(兼高校工委書記)1職,副廳長4職,高校工委專職副書記(副廳)1職,督學 (副廳)
1職,紀檢組長1職,副巡視員2職。處級領導職數:處長25職(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干部工作處處長各1職,副督學2職),副處長26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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