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六)負責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落實機關。
(七)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并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實博士后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赴國(境)外培訓和留學人員來我縣工作。擬訂全縣引進國外智力的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來我縣工作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聘請外國專家規劃;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來我縣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八)綜合管理全縣引進國外智力。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培訓工作;指導全縣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九)落實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
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擬訂全縣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并組織實施。 (十)擬訂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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