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高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失業保險政策;建立健全就業、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四)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對勞動力市場進行綜合管理;負責對職業介紹所機構的管理與監督;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監控分析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失業預測預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培養和發展勞動力市場。
擬訂應對措施;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五)負責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制定縣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劃管理政策,負責縣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負責管理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調控工作。(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
考核、崗位設置管理等工作。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
高級知識分子政府專項津貼發放的審核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八)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研究制訂全縣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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