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稱國家地震局,1998年更名為中國地震局。中國地震局成立于1971年。
中國地震局的主要職責是:防震減災法》賦予的行政執法職責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二)組織編制國家防震減災規劃;擬定國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建立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備案制度;指導全國地震災害預測和預防;研究提出地震災區重建防震規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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