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全市行政機關非領導職位設置和市直行政機關職位審核工作,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務員管理的地方性法規、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 負責聘任制公務員的聘任和管理工作;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負責公務員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和考核等次認定備案工作;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負責全市公務員、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規章草案,擬訂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政策;貫徹實施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
鄭州市公務員局是負責全市公務員工作的部門管理機構。
溫馨提醒:文中觀點來源網絡,隨歲月變遷,準確性,僅供參考!取消收錄、等問題,請聯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