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新疆政府機構簡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09年6月,政府組織,新疆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left,坐落于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東路、和平南路的原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改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新疆政府,建言獻策,社會保險,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7號),設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下簡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不再保留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right,地方政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