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導航,湖南導航。
陸壽筠,翟玉忠,高梁,韓東育。黃紀蘇。
今天,新法家已經(jīng)在國內(nèi)思想界和國際漢學界產(chǎn)生了廣泛的影響,新法家繼承或提出的偉大思想,能夠完善國家的社會制度,促進社會公平、公正。
法家是中國歷史上研究國家治理方式的學派,提出了富國強兵、以法治國。它是諸子百家中的一家。 戰(zhàn)國時期提倡以法制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漢書·藝文志》列為“九流”之一。其思想源頭可上溯于春秋時的管仲、子產(chǎn)。戰(zhàn)國時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發(fā)展,遂成為一個學派。戰(zhàn)國末韓非對他們的學說加以總結、綜合,集法家之大成。法家強調(diào)“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
漢朝初年標榜黃老“無為”政治的另一面,又體現(xiàn)出對秦代法制的繼承。漢武帝時代儒學地位空前上升,但是法家理論依然發(fā)揮著一定的影響。漢宣帝所謂“本以霸王道雜之”,就反映了這樣的影響。東漢末年,法家學說的文化地位在一定意義上又得以重新上升。唐宋以后,仍以隱性的方式影響著中國現(xiàn)實政治。
新法家指的是丟棄舊法家的歷史局限思想,繼承法家思想所倡導的,法律權威高于一切,用“法治”代替“人治”,勇于創(chuàng)新的優(yōu)秀傳統(tǒng),提倡“與時俱進”,“公平、公正、公開”,強調(diào)根據(jù)不同時期、不同社會矛盾,對法律進行自我修正的思想體系及其實踐者。
法家理論上的復興可以上溯到宋明理學失敗之時,在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鐵蹄之下,有良知的中國學者開始反思自己文明的本質(zhì),尋求經(jīng)世濟民之道。明朝末年,李贄已經(jīng)以較為客觀的態(tài)度看待法家。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奄奄一息的滿清殖民統(tǒng)治在西方文明的入侵面前只有招架之功,毫無還手之力。清日甲午戰(zhàn)爭中清方的失敗和日俄戰(zhàn)爭日方的勝利大大加強了清國奴全盤西化的決心。西方政治經(jīng)濟理念幾乎被生吞活剝的引入。這時的清國學者,如章太炎、劉師培、梁啟超、麥孟華等發(fā)現(xiàn),相對于西方的法治,淪于滿清的中國也有過主張法治的思想,那就是法家。
“新法家”這個概念是由民國的陳啟天和常燕生*次提出的。
1935年,常燕生在《國論》雜志上發(fā)表了《法家思想的復興與中國的起死回生之道》一文。常燕生認為兩千年來法家和法家人物被攻擊、埋沒是“一件大冤獄,是我們必須要平反的”,他在該文的結尾說:“中國的起死回生之道就是法家思想的復興,就是一個新法家思想的出現(xiàn),對于這個結論,我可以毫不猶疑的向全國民胞保證。”
民國時期對法家思想復興貢獻較大的是陳啟天,他甚至將韓非子同西方的亞里士多德并列,認為韓非子對中國古典政治學的貢獻有如亞氏對西方政治學的貢獻;他在《先秦法家的國家論》一文中也提到了“新法家”概念,他說:“近代中國已進入世界的新戰(zhàn)國時代,似有產(chǎn)生新法家的必要。”
陳啟天還著有《商鞅評傳》、《韓非子校釋》、《張居正評傳》、《中國法家概論》等著作。民國時期出版的關于法家的著作是珍貴的歷史遺產(chǎn),是我們今天新法家建設的寶貴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毛澤東越是晚年越成為法家思想的堅定支持者,特別是在1971年林彪出逃事件發(fā)生后。從歷史的角度看,“批林批孔”運動使“法家”這個概念(不是法家思想本身)大眾化了。不過在1976年“四人幫”垮臺后,這也成了復興法家的障礙。甚至直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研究法家的學者仍然寥若星辰。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末,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政治學博士潘維教授提出了“咨詢型法治”的設想。2002年6月,他在“北大在線”題為《民主迷信與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方向》的講演中稱:“在今天世界的‘春秋戰(zhàn)國’時代,這個設想也可以說體現(xiàn)一種‘新法家’的思潮。”
2003年,曾經(jīng)留學日本東京大學的韓東育教授出版了《日本近世新法家研究》一書——他研究的對象是日本。
2005年,青年學者翟玉忠、徐光宇創(chuàng)立了新法家網(wǎng)站中文版。
2007年底,旅居美國舊金山的陸壽筠(Sherwin Lu)先生出資幫助建立了新法家網(wǎng)站的英文版——這是新法家思想國際化的開端。
2008年11月,由潘維教授作序,陸壽筠先生作跋,中央編譯出版社出版了新法家網(wǎng)站中英文版總編輯翟玉忠先生的《道法中國——二十一世紀中華文明的復興》一書,該書的出版標志著新法家的理論建設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
2010年1月,翟玉忠先生的《國富策:中國古典經(jīng)濟思想及其三十六計》一書由中國友誼出版公司出版,該書詳細闡述了新法家的經(jīng)濟思想。
2010年4月,翟玉忠、陸壽筠先生主編的《新法家說》*輯(中英雙語)由美國三城出版公司(Tri-City Press)和香港東方文化出版社聯(lián)合出版,全球發(fā)行,該書收錄了新法家的一些重要理論文章。
2010年5月,翟玉忠先生的《中國拯救世界——應對人類危機的中國文化》一書由中央編譯出版社出版,該書從生活方式、政治經(jīng)濟等多方面論述了新法家在解決當前人類生存危機中的重要意義。
新法家網(wǎng)站同仁出版了一系列著作,使得新法家理論體系日臻完善。
新法家網(wǎng)站中文版編輯華軍出版了《老子的法治思想:帛書<老子>里的文明真相》(中國財富出版社,2012年);新法家網(wǎng)站英文版主編陸壽筠出版了《人類向何處去:新世紀意識形態(tài)之較量與重組》(九州出版社,2013年);新法家網(wǎng)站(中英文版)總編輯翟玉忠出版了《正名:中國人的邏輯》(中央編譯出版社,2013年);《國富新論:中國經(jīng)濟學輕重之術》(中央編譯出版社,2013年);《禮之道:中華禮義之學的重建》(中央編譯出版社,2014年);《性命之學:儒門心法新四書闡微》(中央編譯出版社,2014年);《斯文在茲:中華文化的源與流》(中央編譯出版社,2014年)。
為追求國家富強,新法家強調(diào)“法治”或“法治主義”,從而在法治與富強之間,建立起某種因果關系:法治是因,富強是果。這里的“法治”,用春秋時期管仲的話來說,就是“以法治國”。它與當下的“依法治國”,雖在表述上略有差異,較真的話當然能找出兩者的不同。但是,就其基本指向上看,兩者是一致的,都強調(diào)一斷于法,都希望通過法律明確地告訴各類主體: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須做什么,從而為各類主體確定了一個明確的、賴以遵循的行為規(guī)范。這就是法家及新法家張揚的法治。這種技術化的法治,也是最樸實、最根本、較具基礎性的法治。
新法家作為近代中國的重要思想流派,其興起于清末民初民族危亡之秋,下迄上世紀四十年代中期,以陳啟天、常燕生、梁啟超等為主要代表人物,提出了一系列復興法家思想的學說和主張,同時又注重對法家思想進行現(xiàn)代化的改造與轉化,以服務于救國濟世、挽救時局的歷史任務。
兩千年以降,針對春秋戰(zhàn)國時代的法家學派及其代表人物,已經(jīng)積累下來的研究文獻堪稱汗牛充棟。不過,在當代公眾的潛意識里,甚至在一些學人眼里,所謂法家,基本上就是故紙堆中的一個“學派”、百家爭鳴中的“一家”。法家學派及其代表人物雖然討論過“法”、“術”、“勢”之類的基本概念,提出過“以法治國”之類的政治主張,但畢竟都是一些塵封已久的陳舊話題,與二十世紀的中國現(xiàn)實,尤其是與當下的現(xiàn)實,似乎并沒有什么直接的關聯(lián)。然而,只要穿越一層又一層的學術思想迷霧,我們還是可以發(fā)現(xiàn),在現(xiàn)代中國的思想河流中,總有那么一股若隱若顯的“新法家”思潮,一直在涓涓不息地流淌著。這里所說的“若隱若顯”,恰好可以描繪現(xiàn)代中國“新法家”的兩種形態(tài):“隱匿的新法家”與“顯現(xiàn)的新法家”。
其中,“隱匿的新法家”主要由一些認同傳統(tǒng)的法家學說、正面評價傳統(tǒng)法家思想的人物構成。這些人一般不打出“新法家”的旗號,甚至也不以“新法家”自居——就像錢穆不以新儒家自居,甚至拒絕別人給他貼上新儒家的標簽一樣。不過,“隱匿的新法家”盡管自己不打出“新法家”的旗號,卻并不妨礙后來者從思想史研究的角度,把他們歸諸“新法家”的行列。在現(xiàn)代中國的思想舞臺上,這些“隱匿的新法家”持續(xù)不斷地踩著時代的鼓點,產(chǎn)生了重要的影響,在一個特殊的層面上表達了現(xiàn)代中國的思想訴求,也在較大程度上回應了現(xiàn)代中國的思想需要。
具體地說,“隱匿的新法家”群體中的代表性人物,大致包括章太炎、沈家本、劉師培、梁啟超、陳獨秀、吳虞等等。他們的著作雖然主題不同,觀點各異,但都從不同的側面表達了他們對于傳統(tǒng)法家學說的認同甚至推崇。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可以把他們稱為“隱匿的新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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