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政策和法律、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規章草案并監督實施。法規。
指導全省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和地方創新體系建設以及承擔國家和地方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工作。指導全省教育系統自然科學和哲學、協調、西昌教育網規劃、社會科學研究工作。
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
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西昌教育網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四)統籌和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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