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負責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按規定承擔義務教育學校的設立、(五)統籌規劃中小學布局,報批工作;指導全區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協調指導全區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更名和調整的審核。
教育收費及其管理的政策、基建投資和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學生資助救助工作;編報區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六)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撥款、規定,指導所屬單位事業費。
(七)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經費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定期審計和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
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建設;負責中小學校長的管理、職級評審認定、濰坊坊子教育網培訓、交流等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師資格認定;負責全區師范類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就業指導服務工作。選聘、任職資格認定、(八)主管全區教師工作。
規劃、自學考試工作;制定全區中等學校招生建議計劃和政策,并組織指導實施。指導繼續教育、社會力量辦學、(九)歸口管理全區的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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