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并監督執行。(六)負責落實全市機關。
(七)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規定;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實博士后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負責落實引進國外智力規劃,赴國(境)外培訓和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出國(境)培訓項目及人員的審批、審核、備案和我來市工作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和聘請外國專家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或定居規定;管理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八)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滕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辦法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培訓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
法規、貫徹實施公務員管理的法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配套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規章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