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一)起草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策并組織實施。
起草有關教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并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實施。與中共山東省委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政策,山東省教育廳是主管全省教育事業的省政府組成部門。貫徹實施國家教育工作方針。
撤銷、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山東省教育廳網站報批工作;確定中等以下教育學制。負責協調省部共建校際項目、"985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按規定承擔各類高校和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設立、(三)統籌規劃高校布局,"211工程"。
指導省屬院校、直屬單位事業費、基建投資和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教育撥款、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省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編報省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四)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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