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撥款、政策;監測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指導教育系統的審計工作。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
浙江省教育廳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省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職業教育、(五)統籌管理全省的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管理和指導各級各類中小學在職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研究制訂實施專科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設置辦法,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專業設置,組織高等教育評估工作;參與“211工程”的實施和協調工作。成人高等教育。
品德教育工作、(六)規劃并指導全省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教師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研究提出全省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實施方案;組織、浙江省教育廳網站(七)主管全省的教師工作,統籌規劃并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聘任工作;制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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