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建立健全全省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共享、整理、匯交管理等。
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 省自然資源廳貫徹黨中央關于自然資源、落實省委工作要求,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林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省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
監督檢查全省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測繪規劃執行情況;
擬定并組織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
貫徹實施國家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全省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
擬定全省有關土地市場、土地資源管理法規、規章并組織實施;
承擔報國務院和省政府審批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查、審批登記;
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查確定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管理地質勘查成果;
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跡,保護地質環境;
組織并管理全省基礎測繪、省界線測繪、省內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省性或重大測繪項目;
管理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
監督管理國家和省財政撥給的地勘費、測繪事業費及其他專項資金;
開展國土資源管理宣傳教育。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主管全省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以及測繪行業管理的省政府組成部門。內設15個職能處室和離退休干部處、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
職能處室
辦公室
協助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保衛、督辦、有關綜合性材料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
研究擬定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組織協調廳內有關立法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承辦有關行政復議事宜;負責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的綜合性政策調研和擬定工作。
規劃處
組織研究全省國土綜合開發整治的政策措施,編制全省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規劃、測繪工作規劃;擬定全省土地供應政策;指導和審核市、縣(市、區)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復墾規劃、土地整理規劃、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等專項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報國務院和省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工作。
財務處
承擔國家和省財政撥給的遇、測繪事業費及其他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對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監督管理;對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和使用進行監督;負責廳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管理直屬單位國有資產。
耕地保護處
擬定耕地特殊保護、鼓勵耕地開發、農地保護、土地整治、農田轉用、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地用途管制和實施基本農田保護;承辦省政府和報國務院批準的農地轉用、征地和土地開發的審查、報批工作;監督實施占用耕地補償制度。
地籍管理處
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地籍管理辦法;擬定土地調查、動態監測、地籍調查和統計的技術規范、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擬定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糾紛調處規則和權屬管理辦法,承擔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糾紛;負責土地確權和土地登記、發證管理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處(掛集體土地管理處牌子)
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土地市場、土地資源管理的法規、規章;擬定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土地和地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核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處置方案;指導審核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定土地使用權價格。
征地管理處
負責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征用的審查、報批、公告、核查工作;負責國家和省重大建設項目用地前期工作;擬定區域性征地補償標準以及被征地農民安置政策。
礦產開發管理處
依法進行采礦審批登記發證和采礦權轉讓審批登記;依法調處有關采礦爭議、糾紛;審核采礦權評估機構資格和中型以下采礦權評估結果;依法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依法征收礦產資源補償費。
礦產資源儲量處
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標準、規程、規范;負責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專家系統的建設;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占用、壓覆礦產資源儲量的審核和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及政策研究;參與審核開辦礦山立項報告;審核礦山閉坑地質報告。
地質環境處
貫徹實施國家地質遺跡等地質資源和地質災害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和實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與塌陷等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指導地質災害和地下水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組織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跡保護區,組織保護地質遺跡和地質災害防治。
地質勘查處
組織實施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程、規范;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編制地質勘查規劃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進行勘查審批發證和探礦權轉讓審批登記;審核對外合作勘查、開采區塊;依法調處重大地質查爭議、糾紛;審查監督礦權評估機構資格,組織確認探礦權評估結果。
基礎測繪處 編制并組織實施全省測繪工作發展規劃、計劃;組織實施全省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管理全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管理全省測量控制系統和測繪標準化工作;負責全省測繪航空攝影、遙感測繪的協調、管理工作。
測繪行業管理處 擬定測繪法規、規章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省測繪資質、資格管理;依法審核對外提供的測繪成果;負責涉外測繪監管工作;負責全省測繪成果匯交和測繪任務登記;管理地圖編制工作;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和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負責全省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管理;指導保護全省測量標志。
執法監察局
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擬定土地、礦產、測繪執法監督和違法案件查處規定,組織開展對土地規劃、農地轉用、土地征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查處重大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
科技與外事處
擬定國土資源、測繪科技和對外合作交流規劃、計劃;組織重大科技項目實施和監督檢查;推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應用工作;負責全省土地、礦產、測繪對外合作交流;協調、處理有關涉外事宜。
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干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干部處
負責廳機關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行政監察、紀檢工作,抓好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研究制定本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意見和辦法。
? 機關服務中心
? 信息中心
? 山東省國土測繪院
? 山東省地質調查院
? 山東地質環境總站
? 地科院
? 地質博物館
? 資料檔案館
? 培訓中心
? 規劃院
? 整理中心
? 地圖出版社
? 遙感中心
? 執法總隊
? 土地市場整頓辦
? 礦業秩序整規辦
? 土地調查辦
? 山東測繪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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