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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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弘揚祖國優秀傳統文化,在國內外確定中醫藥的形象標志,擴大中醫藥的影響,充分體現中醫藥的優勢特色,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征集徽標活動。
1、徽標圖案要求簡潔明快,寓意適當,積極向上,體現繼承與發展,成就與輝煌,文明與發展。
2、體現中醫藥悠久的歷史,博大精深的科學性,深厚的文化底蘊,以人為本和健康的理念。
3、具有傳統性、國際性的特點。
4、突出整體效果,識記便利。
國務院 | 行政機構 |
國家機關 | 衛生廳 |
國家教育部 | 國家海關總署 |
國家衛生部 | 國家稅務總局 |
一、辦公室(財務司)
1、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
2、負責會議組織、領導批示和重要政務工作的督辦、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檔案管理、機要、保密、信訪、值班、保衛等工作;
3、負責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4、研究擬定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規劃與協調中醫資源配置;
5、編制部門預算;組織擬定中醫機構建設、裝備標準;
6、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
7、負責新聞宣傳、報刊管理工作;
8、組織協調機關電子政務和信息統計工作;
9、組織協調扶貧、援藏工作。
二、人事教育司
1、研究、實施中醫藥人才興業戰略;
2、研究制訂中醫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加強人才資源能力建設,優化人才資源配置;
3、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的管理工作;
4、擬訂、完善并組織實施中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評定標準;
5、指導中醫醫療機構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6、負責組織機關、直屬單位的干部教育、培訓,指導協調全國中醫藥管理干部培訓工作;
7、 聯系有關中醫藥社會團體。
8、 組織擬訂和實施中醫藥繼續教育、師承教育的發展規劃,建立完善中醫藥人員終身教育制度;
9、管理、指導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和技術專長繼承工作;
10、會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中醫藥教育機構的設置標準及相關專業標準;
11、制定中醫藥教育機構臨床教學基地標準;
12、配合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研究制定中醫藥高等教育發展規劃,指導中醫藥教育教學改革。
13、管理局離退休干部辦公室的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監督司
1、根據國家衛生、藥品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研究提出中醫藥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
2、組織中醫藥重大理論和實際問題的調查研究;
3、研究提出中醫藥參與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
4、組織研究中醫醫療機構體制改革和管理制度改革;
5、研究起草有關中醫藥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
6、組織制定規范性文件;
7、組織協調中醫藥法制化、標準化建設工作;
8、負責行政復議、應訴工作。
9、 綜合管理中醫藥監督工作并依法組織實施;
10、負責擬訂中醫藥監督工作規范、程序和有關規章制度;
11、對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的執業行為進行監督;
12、 監督檢查醫療、保健、護理等人員的執業資格標準;
13、監督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等衛生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14、指導并監督中醫醫療廣告的審查工作;
15、監督管理醫學氣功活動和按照中醫理論研制的藥膳;
16、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協調、辦理相關案件的查處工作,并進行相關的執法檢查。
四、醫政司
1、參與組織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社區中醫藥工作,協調組織對農村中醫藥的支援工作;
3、負責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工作;
4、組織實施中醫藥及中西醫結合預防、治療重大疾病工作;
5、組織擬訂和實施有關中醫醫療服務的管理規定、服務規范;
6、完善和實施中醫醫療機構、執業人員的準入標準;
7、組織擬訂中醫醫療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范;
8、管理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對其他醫療機構中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
9、研究、規范中醫醫療機構中的藥事管理工作;
五、科技司
1、擬訂中醫藥科學技術發展規劃;
2、指導中醫藥科研機構的改革工作;
3、組織、參與中醫藥重大科研項目的實施工作;
4、參與指導與協調重點中醫藥科研機構的建設;
5、負責中醫藥技術成果的推廣、應用工作;
6、負責組織中醫藥新技術評價;
7、指導中醫藥行業知識產權保護;
8、負責中醫藥文獻、秘方、驗方的捐獻工作;
9、 組織和指導中醫藥的學術交流工作;
10、參與相關科技合作項目的組織工作;
11、負責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篩選工作;
12、組織、指導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藥的科研工作。
六、國際合作司
1、推進中醫藥的國際傳播。
2、研究國際中醫藥發展現狀,提出政策建議;
3、組織和指導中醫藥對外雙邊、多邊及民間交流與合作;
4、指導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中醫藥交流與合作;
5、 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際中醫藥經濟、技術合作;
6、 組織協調與世界衛生組織、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組織在傳統醫藥領域的交流合作;
7、承辦局機關的外事工作。
8、 指導各民族醫醫療醫藥工作,組織擬訂并逐步完善相應的規范和標準。
七、直屬機關黨委
1、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2、組織黨的宣傳、組織、統戰、維護穩定、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黨員的教育、管理、黨校培訓工作;
3、導工會、 共青團、婦女組織的工作;
4、與干部管理;
5、辦局機關黨委、紀委、審計室的有關日常工作。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satcm/
1、局長:王國強,男,漢族,籍貫安徽安慶,1955年3月出生于上海。1971年參加工作,在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一師一團二連任衛生員。1973年加入*共產黨。1978年畢業于北京中醫學院,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經濟學博士學位。先后在衛生部、國家醫藥管理總局工作,1983年到國家計生委工作。 歷任副處級秘書、秘書處副處長、處長 、辦公廳副主任 、主任、政策法規司司長、 計劃財務司司長。 1990年在日本厚生省國立公共衛生學院留學做客座研究員,1999年在河南省焦作市掛職任市委副書記。2000年12月任國家計生委黨組成員、副主任,2003年3月任國家人口計生委黨組成員、副主任,2003年9月任國家人口計生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兼直屬機關黨委書記、機關黨校校長,2002年6月任*人口學會常務副會長,2007年12月任*人口學會副會長。2007年1月起任衛生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 主管工作: 負責全面工作。
2、副局長:吳剛,男,漢族,1953年6月生,山西靈石人(出生于北京),1974年6月加入*共產黨,1969年8月參加工作,北京中醫學院中醫系畢業,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
現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69.08——1973.08 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知識青年
1973.08——1976.12 北京中醫學院醫療系中醫專業學習
1976.12——1985.07 *中醫研究院西苑醫院醫師
1985.07——1987.03 衛生部中醫司、國家中醫管理局干部
1987.03——1989.05 國家中醫管理局人事處副處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處副處長
1989.05——1990.08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干部處副處長
(其間:1989.5——1990.5在馬尼拉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區辦事處學習英語及世界衛生組織工作程序)
1990.08——1994.09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干部處處長
1994.09——1998.02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勞動與政策法規司副司長
(其間:1996.4——1997.4在澳大利亞悉尼科技大學學習衛生管理)
1998.02——1998.08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勞動與政策法規司司長
1998.08——2002.10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與政策法規司司長
2002.07——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成員
2002.10——2004.04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
2004.04——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
主管工作: 分管醫政工作。
3、副局長:于文明,男,漢族,1963年6月生,山東單縣人,1991年11月加入*農工民主黨,1988年8月參加工作,天津中醫學院研究生部中醫基礎理論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副研究員。
現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
1980.07——1985.08 山東中醫學院中醫系中醫專業學習
1985.09——1988.06 天津中醫學院研究生部中醫基礎理論專業學習
1988.08——1997.12 *中醫藥報社記者、編輯、部門主任
1997.12——2004.03 *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主任
2002.06—— 中日友好臨床醫學研究所客座研究員、碩士研究生兼職導師
2002.12—— *農工民主黨中央委員會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2003.03—— 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
2004.04——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
2007.05—— *農工民主黨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委,主任委員
主管工作: 分管科技、教育工作。
5、副局長:馬建中,男,漢族,1957年12月生,河南溫縣人(出生于河南鄭州),1982年6月加入*共產黨,1976年8月參加工作,河南中醫學院醫療系畢業,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F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76.08-1978.02:河南鄭州十八里河農場工作
1978.02-1982.12:河南中醫學院醫療系學習
1982.12-1987.11:河南中醫學院學生輔導員、系黨總支干事、學院組織部秘書
1987.11-1991.12:河南中醫學院組織部副部長
1991.12-1994.11:河南中醫學院一附院黨委書記
1994.11-1998.11: 河南中醫學院黨委副書記兼一附院黨委書記
1998.11-2002.08:新鄉醫學院黨委書記兼院長
(其間,2001.02-2002.01 在中央黨校第17期中青班學習)
2002.08-2003.02:新鄉醫學院黨委書記
2003.02-2008.09:河南省衛生廳廳長、黨組書記
(其間,2008.03-2008.07 在中央黨校中青班學習)
2001-2003年中央黨校政治理論專業研究生畢業。
2008.10-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工作。
1、中華中醫藥學會(China Associ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 CATCM)
地址:100029 北京市和平東街櫻花路甲4號
會長:佘靖 秘書長:李俊德 聯系電話:64218316
2、*中西醫結合學會(Chinese Association of the Integration of Traditional and Western Medicine)
地址:100700 北京市東直門內北新倉18號
會長:陳可冀 秘書長:陳士奎 聯系電話:64010688
期刊:*中西醫結合雜志
3、*針灸學會(Chinese Association of Acupuncture and Moxibustion CAAM)
地址:100700 北京市東直門內北新倉18號
會長:胡熙明 秘書長:李維衡 聯系電話:64030611
常設機構:辦公室、學術部、咨詢培訓部
業務范圍:開展國內外針灸學術交流、科技咨詢與服務,以及科學考察、針灸臨床、繼續教育、成果推廣、科學普及等。
期刊:*針灸
4、世界針灸學會聯合會(Constitution of The World Federation of Acupuncture-moxibustion Societies WFAS)
非政府性針灸團體的國際聯合組織
總部地址:100700 北京市東直門內北新倉18號
活動地域:世界范圍 聯系電話:64014411
會長:陳紹武 秘書長:鄧良月
機構:會員大會、執行委員會、秘書處
業務范圍:組織世界針灸學術大會和專題學術討論會;促進國際針灸界之間友好往來;宣傳和推廣針灸科學,爭取各國針灸合法地位;發展針灸教育;出版針灸學術刊物。
期刊:世界針灸雜志
5、*民族醫藥學會(China Academic Society of Native Medicine CASNM)
地址:100029 北京市和平街北口北三環東路11號
會長:諸國本 秘書長:王永炎 聯系電話:64220890
常設機構:秘書處、學術部、外聯部、編輯部、科技部
業務范圍:組織開展民族醫藥國內外學術交流;組織開展民族醫藥學術課題的研討,科研成果的論證、評估、推廣,為民族醫藥企事業單位提供咨詢和服務;開展民族醫藥學專著、古籍的整理、翻譯;開展民族醫藥繼續教育工作、推薦優秀民族醫藥人才;開展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
6、*醫學氣功學會(China Association of Medicine Qigong CAMQ)
地址:100029 北京市和平街北口北三環東路11號
會長:龍致賢 秘書長:杜洛伊 聯系電話:
常設機構:秘書處
業務范圍:負責對各省的醫學氣功組織的業務指導和聯系;組織開展醫學氣功的研究、交流及培訓;宣傳醫學氣功,開展氣功普及活動;出版醫學氣功資料及著作。
7、世界醫學氣功學會(World Academic Society of Medicine Qigong WAS MQ)
總部地址:100029 北京市和平街北口北三環東路11號
會長:馮理達 秘書長:龍致賢 聯系電話:
常設機構:秘書處
業務范圍:組織各會員國參加世界醫學氣功大會和專題討論會;促進國際醫學氣功之間的友好往來;宣傳和推廣醫學氣功科學;開展繼續教育,培訓;組織編輯翻譯出版醫學氣功學術專業刊物;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
現有*、日本、韓國、美國、法國、丹麥等23個會員國。
下設美國、日本、歐洲等5個分會。
8、*中藥協會(China Associ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CATCM)
由原全國中藥經濟研究會和*中藥企業協會合并組成
地址:100700 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內南小街 16 號*中醫研究院大白樓 6 層 612 室
會長:張洪魁 秘書長:傅晶瑩 聯系電話: 64014411 轉 3002 傳真: 64014411 轉 3003
常設機構:秘書處
業務范圍:制定有關中藥行業行規行約;對新辦中藥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前期咨詢調研;參與制定本行業技術標準,并組織實施;規范中藥行業價格;組織開展行業信息統計工作;組織行業技術咨詢、培訓、協作和技術交流;組織推廣中藥行業優質服務活動;開展國際間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的任務。
9、*藥膳研究會(China Association of Health-Protection Food CAHF)
會長:周文泉 秘書長:高普 聯系電話:
常設機構:秘書處
業務范圍:發掘整理藥膳文化;收集和掌握國內外藥膳科技動態,開展學術交流活動;開展技術咨詢,開發和推廣藥膳科技成果;規范藥膳餐館管理;出版學術刊物。
10、*中醫藥研究促進會(China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and Advancement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CARACTM)
會長:方榮欣 秘書長:于生龍 聯系電話:64265511-2213
常設機構:秘書處
業務范圍:開展國內外中醫藥學術交流;編輯出版專著和刊物;開發和推廣中醫藥和中西結合新技術、新成果;主辦培訓;積極引進資金、技術和設備。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鼓樓辛安里66號 郵編:100009 聯系電話:(010)64040290 (010)64045778
11、*民間中醫醫藥研究開發協會
會長:沙鳳桐
地址:100005 *北京東城區西總布胡同9號 聯系電話:(010)65252582
12、*中醫藥信息研究會(China Information Association For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Pharmacy)
名譽會長:李振吉 會長:賀興東 秘書長:姚高昇 副秘書長:陳珞珈
地址:100700 *北京東直門內北新倉18號 聯系電話:(010)84044850 64014411-3261,3068
13、*衛生經濟學會中醫藥分會 ( Sectional Socie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Chinese Society of Health Economics)
會長:李大寧 秘書長:陳珞珈
14、世界中醫藥學會聯合會(World Federation of Chinese Medicine Societies)
1、CN11-2166/R 中醫雜志
2、CN11-2167/R 中醫雜志英文版
3、CN11-2483/R *骨傷
4、CN11-2892/R 世界針灸
5、CN11-2274/R 針刺研究
6 CN11-3519/R *中醫藥信息雜志
7 CN11-3554/R *中醫基礎醫學雜志
8 CN11-3495/R *實驗方劑學雜志
9 CN11-3379/R家庭中醫藥
10 CN11-4536/R 中華養生保健
11 CN11-3070/R 中醫藥管理雜志
12 CN11-2849/R *中醫眼科雜志
13 CN11-3555/R *民間療法
14 CN11-1592/R 光明中醫
15 CN11-4928/R *結合醫學雜志
16 CN11-4019/R 中藥研究與信息
17 CN50-1102/R *中醫急癥
18 CN23-1353/R *中醫藥科技
19 CN15-1175/R *民族醫藥雜志
20 CN41-1162/R 中醫正骨
21 CN44-1231/R 新中醫
22 CN21-1440/R 中醫藥學刊
23 CN11-4517/R*保健食品雜志
25 CN11-5062/R 中外健康文摘
26 CN11-2371/R *醫學文摘-中醫
(一)依據國家衛生、藥品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中醫、中醫中藥結合、中西醫結合以及民族醫療醫藥的方針、政策和發展戰略;組織起草有關法律、法規并監督執行。
(二)根據各類衛生技術準則和中醫藥自身特點,擬定中醫醫療、保健、中藥、護理等有關人員的技術職務評定標準和醫療、保健、護理等人員執業資格標準并監督實施;參加制訂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執業中藥師資格標準。
(三)規劃、指導和協調中醫醫療、科研、教學機構的結構布局及其運行機制的改革;擬定各類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執行。
(四)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依據有關規定在中醫行業推行醫藥人員執業資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導中西醫結合工作,擬定有關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監督和協調管理中西醫結合的醫療、研究機構。
(六)研究和指導藏醫、蒙醫、維醫等各民族醫療醫藥工作;組織各民族醫療醫藥的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擬定和逐步完善相關的制度規范和技術標準;監督和協調管理各民族醫療、醫藥機構。
(七)擬定和組織實施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加強重點實驗室建設;管理國家重大中醫藥科研項目,組織重大中醫藥科技成果的獎勵、推廣和保密工作。
(八)在國家教育方針指導下,組織擬定和實施中醫藥教育發展規劃,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注重中醫藥師承教育;對中醫藥教育質量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并在教育及實踐中提高人才素質和專業水平。
(九)組織擬定中醫藥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倡導并監督醫德醫風建設,加強敬業愛崗宣傳,提高中醫行業人員思想道德素質和醫療保健服務質量。
(十)指導與協調中醫藥對外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臺灣地區的學術交流、人才培養和技術合作,推進中醫藥科學的國際傳播。
(十一)按規定權限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有關辦公事務、人事管理和黨群工作;聯系相關中醫藥社會團體。
(十二)承辦國務院及衛生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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