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學校安全、德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和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平南縣教育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三)指導本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
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 推進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四)管理本縣教師工作,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組織中小學、
政策、法規和規章,負責監察全縣教育經費管理使用情況;(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并組織實施編制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