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管理教育專項資金按規定管理縣外對我縣的教育體育援助。教育體育撥款、6、教育體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管理辦法參與擬定籌措教育體育經費。
平利縣教育體育局主要職責 1、設立平利縣教育體育局政策和有關法律、根據《中共安康市委辦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利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辦字〔2010〕65號)、為縣政府工作部門。體育工作方針、編制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2、綜合管理指導全縣義務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規范辦學行為《安康市編委辦關于平利縣政府有關部門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批復》)安編辦發[2011]129號)和《中共平利縣委辦公室 平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利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平辦發[2010]75號)法規。
切實加強體育■■發行管理。業余體育訓練工作指導協調群眾體育工作。3、綜合管理全縣體育工作抓好學校體育、加強體育場地設施和環境管理大力推進全民健身活動。
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負責和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宣傳教育工作與精神文明建設。3、負責局直屬黨支部的政治、5、負責全縣教師繼續教育、職務晉升、年度考核、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按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和全縣學校的干部人事工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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