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計劃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貫徹執行國家、青島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定并監督實施2、制定全市教育事業和體育事業發展規劃、青島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和法律法規省、提出教育體制改革意見和建議以及教育發展模、布局、結構、速度和發展重點并組織實施。3、研究、指導全市各類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4、負責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段教育和職工教育及局屬學校的管理工作;組織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省、制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定并監督實施主要職責 1。
搞好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全市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10、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經費籌措、9、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撥款、按規定管理市內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貸款。8、負責全市各類教育辦學水平和辦學質量的督導和評估工作。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積極開展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
協調我市各部門的體育工作;組織開展各種群眾性體育活動制定全市體育競賽計劃并組織實施。5、指導、7、制定全市教育技術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積極推進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設;指導電化教育工作。6、負責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師隊伍建設及教育干部任免和教師調配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全市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與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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