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3、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主要職責
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5、對縣政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縣政府公文、6、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并跟蹤調研。
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7。
溫馨提醒:文中觀點來源網絡,隨歲月變遷,準確性,僅供參考!取消收錄、等問題,請聯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