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指導全區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建設。(四)指導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法規,(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方針、研究擬定全區教育發展規劃;研究擬定全區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政策和法律。
教育基礎投資的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六)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負責統計全區教育經費投入情況。教育撥款。
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七)負責全區中小學。
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政策,(八)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指導和監督漢語言文字規范和標準的應用。
溫馨提醒:文中觀點來源網絡,隨歲月變遷,準確性,僅供參考!取消收錄、等問題,請聯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