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概述:/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于1996年經中央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正式成立,以服務藝術為宗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文化和旅游部藝術發展中心。以文化創新為重點,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一、簡介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以繁榮文藝為目的,中心概況,文化和旅游部藝術發展中心,落實文化部賦予的各項工作任務:承擔文化部組織的或社會舉辦的文藝調演、匯演、展覽等項服務保障工作;組織開展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國內外文藝演出交流項目的立項及合作實施事項;承擔文化部組織的各類藝術獎項評選、各類藝術會議的服務保障工作;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官網(www.mcasc.com.cn)承擔影視藝術作品的策劃、立項、拍攝、制作等工作;國內外藝術家的美術創作、寫生、考察及學術研討活動;組織開展群眾性文化娛樂活動;組織舉辦藝術成果的展覽、交流、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官網鑒定、開發、推介、演出活動;開展藝術專業知識普及和藝術專業培訓工作;參與有關藝術品種的搶救、整理和保護工作,以及與文化藝術有關的各類業務工作。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各級管理工作人員和業務創作人員既有獻身文化藝術事業的執著熱情和良好的文化藝術素養,也具備組織策劃、實施運作的突出能力和豐富經驗。新聞資訊。下設辦公室、人事處、財務處等行政職能部門和演出部、影視部、美術部、培訓部、開發部等業務職能機構。為文化部直屬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