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負責創新基金的運作;)三)全面負責創新基金項目實施過程的綜合管理評審等工作標準評審等工作;)六)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組織與實施;)七)指導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創新基金實施工作;)八)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需要由管理中心履行的其他職能。制定創新基金項目的推薦單位、)四)研究提出有關創新基金項目的申請、基金中心職能: )一)研究提出創新基金年度支持重點和工作指南;提出創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項目建議)二)負責編制創新基金的年度財務決算和工作計劃負責創新基金項目的監理驗收和定期報告工作;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的資格條件;)五)委托或者組織有關單位或者機構進行創新基金項目的評估、評估。
深入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創新基金由科技部主管、財政部監管通過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投入三種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已形成了資助種子期、初創期企業的技術創新項目、資助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的補助資金項目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向早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項目。創新基金自成立以來引導社會資金和其他創新資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國務院1999年批準設立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以全面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為目標緊緊圍繞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不斷優化技術創新創業環境按照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的總體部署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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