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監督執行。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法規,措施,研究制訂全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政策、1、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
計劃的實施。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2、協調、并指導、組織規劃、年度計劃,會同市有關部門進行各類人才和勞動者需求預測。
4、教育收費、提出市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預算方案建議,教育經費籌措、靖江教育網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負責統籌管理市下達的教育經費。會同市有關部門草擬教育撥款。
5、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統籌規劃、協調。
6、主管師范類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指導、管理教師職務評聘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統籌規劃并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的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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