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全市地方性教育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并監督實施。政策和規劃,市有關法律、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和教育工作政策并組織實施,法規和規章,(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改革與發展方針、落實國家和省。
組織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分析和發布。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指導。
(四)負責全市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負責全市職業教育的統籌規劃、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制定地方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
(五)指導市屬高等學校改革與發展,省屬高等學校發展建設。指導市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沈陽教育網支持在沈的中央部委。
(六)負責全市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民辦高中、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文化教育培訓學校的設立、變更和終止的審批工作。擬訂民辦教育宏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民辦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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