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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華民族創造的文化。華夏是中國和漢族的古稱。“華”意為榮,“夏”意為中國之人,即中原之人。
華夏文化的名詞之中,“文化”一詞是“人文化成”的意思,所重視的是“人文”方面,即使涉及到物質方面,也是把物質化的東西當作文化的載體之一,或者說是文化的體現,純粹自然的物質是談不上“文化”的。人類社會的歷史本身并不是文化,但是,文化卻融入在歷史之中。
“人文”來自哪里呢?來自對天文、地理、萬物的觀察與感悟而得到的天道、地道的效法。這種效法是不是強調人的因素呢?當然也包括,因為伏羲氏當初就是仰觀天文、俯察地理、旁及萬物、近取人身而創造出華夏文化的,但是,在華夏文化中卻把人看作是與天地一體的東西,因此,人無論如何努力,都是力求達到自然而然的境界,在社會理想方面體現為無為無不為的境界,在文學創作上體現為“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而“渾然天成”的境界。“人文”主要體現在禮樂政刑之中,尤其是禮樂。所謂“化成”是用什么去“化”、如何“化”、“化”成什么。華夏文化主張“以禮樂為主、以政刑為輔”去“化”;通過教育而使人們潛移默化;禮樂政刑表現為“雅”,而不符合禮樂政刑的則屬于“俗”,因此,“人文化成”也就是化俗成雅。
華夏文化的發展與擴大是在漢族與周邊民族不斷交流、融合和整合過程中得以實現的。它不僅成為中國范圍內的主體文化,而且對周邊國家如日本、朝鮮、越南等國文化有深遠影響,其共同所在地域被稱為儒家文化圈,而且還通過華人的海外移民而帶到世界各地。它的造紙術、指南針、火藥、印刷術四大發明,對世界文化發展起了重要作用。
盡管春秋戰國時有諸子百家,后來有儒釋道,但是從漢時董仲舒“獨尊儒術,罷黜百家”以后,儒家思想居于統治地位。它的以“仁”為中心,對個人要求“一日三省吾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對周圍的人,要“孝、悌、忠、信”;對個人、家庭、國家和社會,則要求“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一套完整的思想和行為準則成為華夏文化核心,也是與世界上其他文化的重要差別。
漢語和文字亦是華夏文化的重要特征。漢語是世界上使用人數最多的語言。其中包括的方言有北方方言、吳方言、湘方言、贛方言、客家方言、閩方言和粵方言。盡管彼此互通性較差,但文字的統一卻彌補了此缺點,對華夏文化的統一作出了貢獻。漢字的方塊具有特殊的筆畫,而且一字一義、一字一音節、加上聲調不同、同音多字使其文學形式豐富多采,在書寫上也成為一種藝術。
由于華夏文化包括的地域遼闊,各地環境差異較大,戲曲、飲食、建筑等都在具有共同特征基礎上出現各種唱腔與樂器調合的地方戲,酸、甜、咸、辣、風味不同的菜系以及各具地方特色的民居。在節日上,春節是其文化區內的共同節日。
華夏文化以儒學為主流,兼收并蓄,百花齊放,是全方位的文化。華夏文化,距今約四五千年,中國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活動著許多部落。炎帝和黃帝,是中國古老傳說中黃河流域著名的部落首領,那時候,部落之間經常發生戰爭。東方有強大的蚩尤部落,相傳他們以銅作兵器,勇猛異常。黃帝部落聯合炎帝部落,在諑鹿一戰中大敗蚩尤。從此,炎帝、黃帝部落結成聯盟,經過長期發展,形成日后的華夏族。新石器時期,在黃河中、下游地區,出現了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前者是以手制泥質紅陶和夾砂紅陶上具有彩繪和繩紋為特色,稱為彩陶文化;后者以輪制黑陶為特色,稱之為黑陶文化。一個是代表原始農業的母系氏族社會,一個是代表農業、手工業、建筑業和冶銅業已有明顯發展和開始的奴隸社會。它們分別出現于公元前5000~前3000年與公元前2900~前2000年。傳說中的黃帝、堯、舜是該階段后期的代表人物,表示已轉入父系氏族部落和部落聯盟的初期國家階段。傳說人物來源不一,反映各氏族部落的融合過程 。它代表華夏文化核心區的出現。
從公元前21世紀以后、相繼出現了夏、商、西周幾個王朝。它使黃河支流的汾、伊、洛、渭至河濟之間及附近地區不同部落經過接近、交往、斗爭、融合,形成華夏文化的核心區,并作為凝聚核向長江中、下游的大溪文化、河姆渡文化地區與北方的紅山文化地區擴散并逐漸進行整合,最終納入華夏文化。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兼并封建諸侯造成的長期紛爭而留下的六國,統一了諸夏,開創了以后延續了2000多年的封建王朝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由于秦采取了車同軌、書同文、立郡縣和確定度量衡的標準等政策,對華夏文化擴散與華夏文化圈的形成起著關鍵性作用。
從秦把嶺南收入版圖以后,漢民多次大規模地向長江、珠江以及云貴地區移民,不僅帶去了先進的生產技術,而且也帶去了中原的華夏文化。當地的土著民族,由于與漢族混居,除西南的山區以外,大多接受中原文化,經過長期的融合過程,成為華夏文化的組成部分。
在北方,由于北面與西北都是干旱的草原與沙漠,當地居民以游牧為主。其南面的漢族則以農為業。由于人口壓力、氣候變化以及征戰和防守的需要,漢人向北墾殖、北方少數民族南下牧馬,往往產生邊境地區的相互斗爭與掠奪。但是,雙方經濟上的互補產生的往來卻是基本的。由于游牧民族善騎射、機動性強,往往越長城,進入中原。在東晉、南北朝、五代以及宋代時,游牧民族大量進入邊境與北方,并且建立一些不同地域的政權。元、清兩代,蒙古與滿族還建立全國性的政權。在這種民族與文化的大融合過程中,給華夏文化注入新的血液、賦予新的動力、形成新的整合。此外,與新疆、西藏地區,從漢、唐以后,由于民族遷移、政治與經濟等原因,不僅彼此文化上有密切聯系,而且使華夏文化有所擴大。
在道德修養方面,華夏文化重視“心物合一”、“止于至善”、“復歸于樸”。心若有私,便不能與物合一,便不能達到至善,更不可能反樸歸真。《周易·文言傳》說:“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兇。先天而天弗違,后天而奉天時。”人之初生之時,本無私欲,一派天然純真,此是“先天”狀態;既生之后,進入“后天”狀態,隨著對外物的接觸,名利美色的誘惑常常蒙蔽我們的先天之性,因此,私欲就會出現了。人心本無私,但是,因為肉體的欲望而使人容易產生私心,所以,要回歸自然,就需要自覺地修養,修養的過程也就是存其天理、滅其私欲的過程,也就是心物合一的過程、達到至善的過程、復歸于樸的過程。
在器物制造方面,華夏文化也重視把禮樂精神融入進去,而不是只求實用性,尤其重視不過分突出人工的技巧。中藥材一般是直接從自然之中而來,不去進行提煉加工;中國建筑強調風水以及與自然環境的協調,建筑材料也是以自然之中的石頭和木頭為主,即使所用的磚瓦是經過人工燒制的,這些磚瓦時間長了也可以再轉化為土;衣料采用獸皮、棉麻、蠶絲之類的東西;文字是以象形為基礎的,一直沒有改變過。這一切無不體現著崇尚自然的精神。
華夏文化的“文”在經典之中,而“化”則把經典與現實聯系了起來,至于“化”的成果卻彌漫在與人有關的所有事物之中。“文”是“化”之本,“化”是“文”之用。華夏文化之“文”經三皇、五帝、三王、五伯時代而由孔子集大成,《孟子·萬章下》說:“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圣之事也。”由此而使華夏之“文”確定下來,成為“天之經、地之義”,“文”也就成了“化”的依據和原則,“化”的方法很多,“化”的范圍幾乎無所不至,因此,華夏文化不再對“化”的范圍加以詳細區分,因為分不勝分。但是,西方“科學”是追求“分析”的,因此,有了各種各樣的“文化”,比如“喪葬文化”、“飲食文化”、“建筑文化”、“廁所文化”等等,幾乎沒有什么不是“文化”了。
如果按照華夏文化的“文”來看待西方文化,那么,他們的“文”是什么呢?因為西方文化的前提預設是“天人相分”,因此,純粹天然的東西只是“物”,只是“客”,所謂“客觀”也就是把這些“物”作為“人”的“客”去努力保持其本來面貌,也就是力求保證其“真”的程度,所以,“客觀”是把“人”于“物”連接起來的橋梁。“人”對“人”與“物”加以分門別類、條分縷析,然后產生了西方的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因此,無論是社會科學還是自然科學都是“人”的認識的產物,都帶有“主觀”的特征。在“主”、“客”兩分的過程中,“人”成了“主”,而“物”成了“客”,而且在主客之間,沒有華夏文化中“賓至如歸”的觀念,它是“主是主,客是客”,在這里,“人”是站在“主宰”位置的,所有的“物”都是“為我所用”的,一旦不能為我所用,便要改造或者消滅。我們可以說,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成果便是他們的“文”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科學是不斷發展變化的,所以,他們的“文”也不是固定不變的。
除了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成果可以看作是西方文化的“文”之外,還有一項,那就是宗教的經典。在西方的宗教信徒來說,似乎上帝是不能被懷疑的,是超越于人與物之上的,但是,看看西方宗教(基督教)的演化過程,就可以知道,《舊約》的上帝耶和華信仰,到了《新約》之中已變成了“圣子”耶穌信仰,另外還有信仰“圣母”瑪利亞的,雖然說“圣父、圣母、圣子”可以“三位一體”,但是,這種信仰也像“科學”一樣“分門別類”了。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也像“科學”一樣,使宗教信仰也要“不斷創新”了。因此,這個宗教性的“文”也只是相對穩定,而不是固定不變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宗教信仰也是“為我所用”的。
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宗教信仰的各個方面,都體現著對“人工”的重視,這樣的“文”如何去“化”呢?他們把天人分開,認為天地萬物不是“人”的一部分,而是“人”之外的、可以用智巧加以利用的東西,所以,他們格外重視技術發明,因為技術水平越高就獲利越多。他們把神人分開,所以,有了政教分離,在政治上講究政府與公民之間簽訂“契約”,在宗教上講究上帝與信徒之間簽訂“契約”,有了這樣的“契約”才能保證各自的權利。他們說“人性惡”,所以用上帝、耶穌的神圣性來誘導人們去追求“博愛”,因為博愛可以人人獲利;用法律的強制手段來防止各自的權利受到侵害。然而,他們又順應并鼓勵人們的私欲,在人與人之間講究個人的權利和欲望,只要不違反法律就可以無所不為,因此,顯得非常“自由”而且“平等”,具有一種瞑炫性的誘惑力;他們用人工的智巧來認識、控制天地萬物,以此達到滿足人的私欲的目的,因此,顯得格外發達、強大,具有一種神奇性的誘惑力。這樣,也就難怪人們常常要贊美西方文化了,可是,這種誘惑力的后面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