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生活服務,法律法規。
司法改革,法學園地,詳細內容,法官風采。河北法院。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設有辦公室、政治部、法官管理處、教育培訓處、組織人事處、新聞處、機關黨委、紀檢組、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刑四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審判監督一庭、審判監督二庭、審判監督三庭、司法技術輔助室、法官協會、老干部處、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執行局(執行復議監督庭、協調指導庭、執行申訴審查庭、綜合管理處)、行政庭、研究室、機關事務管理處、計劃財務裝備處、法警隊、法官學院、石家莊鐵路法院等共計34各部門。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高勇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黨組成員:穆思山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少平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郭羊成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甄樹清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朱良酷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劉劍民
(二)依法審判法律規定由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二審案件。
(三)依法核準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
(四)審理死刑緩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的減刑案件和依法應由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假釋案件。
(五)受理不服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專門法院生效裁判的各類申訴和再審申請,對其中確有錯誤的,提起再審或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六)依法審判由省人民檢察院按照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
(七)依法審判較高人民法院交辦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案件。
(八)依法對下級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轄權。
(九)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十)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辦理賠償案件。
(十一)執行高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審判決、裁定以及法律規定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和外省區市法院委托執行的案件。
(十二)對法律、法規、規章等草案提出意見;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組織、指導全省法院的調研工作。
(十三)組織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專門法院同外國司法界、國際組織之間的司法交流活動;辦理有關國際司法協助事項。(十四)在審判工作中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法律。
(十五)管理高級人民法院直屬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十六)承辦其他應由高級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溫馨提醒:文章觀點來源網絡,隨時光飛逝,歲月變遷,準確性、可靠性、難免有所變動,因此本文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