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以支持一個安全、這反過來又使得全球航空網絡內每天10萬多架次航班在世界各個地區安全和可靠地運行。國際民航組織與《公約》191個成員國和行業集團進行合作,有效、國際民航組織成員國使用這些標準和建議措施及政策來確保其本地民用航空運行和規章符合全球規范,經濟上可持續和對環境負責的民用航空業。就國際民用航空的標準和建議措施(SARPs)及政策達成協商一致。
以及許多其他優先事項和方案之外, 以支持各項航空發展目標;編寫全球計劃,除了在其成員國和行業之間就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及政策達成共識的這一核心工作,對安全和空中航行的多邊戰略性進展進行協調;監測并報告航空運輸部門各種績效衡量標準;以及審計各國在安全和安保方面的民用航空監督能力。國際民航組織還為針對各國的援助和能力建設活動進行協調。
旨在對《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芝加哥公約》)的行政和治理方面進行管理。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是各國于1944年創建的一個聯合國專門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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