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的機構,根據《中共荔灣區委辦公室 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荔辦〔2009〕17號),掛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設立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區政府辦),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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