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查驗進場交易項目相關手續和參與交易活動各方主體資格。六、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從業者場內信譽評價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體系。七、負責項目交易現場監督管理工作,記錄、制止和糾正違反交易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接受有關咨詢、投訴,并按職責分工及時處理。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二、制定公共資源交易現場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現場和管理工作。四、承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技術平臺建設和管理,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場內交易信息,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資訊、鑒證等服務。中心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實施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三、承擔全市工程建設招投標現場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政府采購活動現場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國有產權、特許經營權出(轉)讓等現場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國有土地、礦業權出(轉)讓提供交易服務。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是經市委、市政府批準設立的一類公益性事業單位,與市政務服務中心一體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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