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征收管理改革。2.貫徹執行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3.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5.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6.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注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7.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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