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組織。
海關總署,easysite,ess,政府。海關總署。
關徽由商神手杖與金色鑰匙交叉組成。商神手杖代表國際貿易,鑰匙象征海關為祖國把關。關徽寓意著中國海關依法實施進出境監督管理,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利益,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發展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關銜的等級設置為五等十三級,即:一等、海關總監、海關副總監;二等、關務監督(一級、二級、三級);三等、關務督察(一級、二級、三級);四等、關務督辦(一級、二級、三級);五等、關務員(一級、二級)。海關總監、海關副總監、一級關務監督、二級關務監督由國務院總理批準授予;三級關務監督至三級關務督察,由海關總署署長批準授予;海關總署機關及海關總署派出機構的一級關務督辦以下的關銜由海關總署政治部主任批準授予;各直屬海關、隸屬海關的一級關務督辦以下的關銜由各直屬海關關長批準授予。
關銜的授予以海關工作人員現任職務、德才表現、任職時間和工作年限為依據。二級關務督察以下關銜的海關工作人員,在其職務等級編制關銜幅度內,按照規定的期限晉級;一級關務督察以上關銜的海關工作人員,在職務等級編制關銜幅度內,根據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實行選升。
中國海關首次授予關銜總人數為32236人。2003年10月1日中國海關工作人員正式佩戴銜級標志上崗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國家的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實行垂直管理體制,在組織機構上分為3個層次:*層次是海關總署;第二層次是廣東分署,天津、上海2個特派員辦事處,41個直屬海關和2所海關學校;第三層次是各直屬海關下轄的562個隸屬海關機構。此外,在布魯塞爾、莫斯科、華盛頓以及香港等地設有派駐機構。中國海關現有關員(含海關緝私警察)48000余人。目前,共有國家批準的海、陸、空一類口岸253個,此外還有省級人民政府原來批準的二類口岸近200個。
海關總署是中國海關的領導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下屬的正部級直屬機構,統一管理全國海關。海關總署機關內設15個部門,并管理6個直屬事業單位、4個社會團體和3個駐外機構。中央紀委監察部在海關總署派駐紀檢組監察局。
中國海關實行關銜制度。關銜設五等十三級。分別為一等:海關總監、海關副總監;二等:關務監督(一級、二級、三級);三等:關務督察(一級、二級、三級);四等:關務督辦(一級、二級、三級);五等:關務員(一級、二級)。
1.協助署領導研究擬訂海關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改革方案并組織推動,研究起草總署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和綜合性請示、報告、領導講話、會議文件等重要文稿,組織海關系統開展政策研究工作。2.協助署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建立和維護總署機關日常工作秩序和署內外聯系。3.協調劃分海關業務分工和總署各部門、各單位職責分工。4.研究提出海關公文處理規定并組織實施,審核以海關總署名義制發的各類文電。5.研究提出海關系統文檔和保密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承辦總署機關文電收發印制和立卷歸檔工作。管理海關系統印章,掌管總署印信。6.研究提出中國性海關會議管理辦法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承辦署黨組會、署務會、署辦公會等署內綜合性會議和中國海關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7.組織落實中央領導和署領導批示、各類綜合性會議、收文等各項督促檢查工作。8.研究提出中國海關政務信息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承辦各類署發信息、簡報的編發工作。9.研究提出中國海關新聞宣傳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承辦總署新聞發布工作。10.研究提出對外開放口岸規劃、規范并組織實施,組織推動“大通關”工作,承辦對外開放口岸審理工作。11.研究提出中國海關政務信息化管理辦法和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承辦總署機關政務信息化工作。12.研究提出中國海關值班、維護社會穩定和處置突發事件等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承辦總署機關值班工作。13.組織答復中國人大代表建議、中國政協委員提案,承辦總署機關信訪工作。14.聯系指導中國海關出版社。
二、政策法規司
1.研究提出海關立法規劃并組織實施。2.參與起草有關法律,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海關法規和綜合性規章,審核署內各部門起草的專業性規章、海關方面的國際條約文本及其他規范性文件,按規定發布海關法規、規章,負責海關法規、規章的執法解釋工作。3.歸口管理海關系統的普法教育。4.歸口管理海關系統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的制度建設和日常管理。5.負責建立和維護管理海關業務規范性文件數據庫。6.歸口管理海關標準化工作,制定、管理和維護海關業務信息系統標準化規范和參數數據庫。7.管理海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審理總署管轄的行政復議、申訴案件,辦理總署行政應訴事宜,承辦總署案件審理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對海關行政執法的法律監督。8.研究擬訂各類進出口貨物貿易管制政策、措施和海關實施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9.受理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海關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三、關稅征管司1.參與研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稅則稅率的調整;承擔關稅立法調研、起草工作和稅法執行過程中的一般性解釋工作。2.研究提出關稅、進口環節稅等稅費征收、減免、退補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監控實施。3.組織實施國家進出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減免的各項政策和規定。4.研究提出海關對邊境貿易、邊民互市、對臺小額貿易等特殊貿易方式進出口貨物的稅收征管規章制度并組織監控實施。5.研究提出進出口貨物海關估價的規章制度并組織監控實施,對境外價格調查工作實施業務管理;管理、維護商品價格資料庫。6.研究提出海關進出口商品分類目錄并組織監控實施;管理海關商品歸類和化驗工作,確定疑難商品的稅則歸類;管理、維護進出口商品歸類指導數據庫。7.研究提出國家進出口商品原產地規則并組織監控實施。8.參與反傾銷調查,組織實施反傾銷措施、反補貼措施、保障措施及其他關稅措施。9.組織、參與各項優惠貿易協定下原產地規則的國際談判。10.對海關商品價格信息機構、原產地管理機構、商品歸類機構和化驗機構實施業務管理。
四、監管司
1.研究提出進出口貨物通關、監管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管理通關數據庫
2.研究提出運輸工具及其服務人員、進出境集裝箱和進出境運輸企業通關監管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3.研究提出過境、轉運、通運貨物和暫準進出口貨物、進出境展覽品等監管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4.研究提出報關單格式、填制規范、審單作業和出證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5.研究提出海關監管場所及其經營人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6.研究提出物流監控及貨物查驗科技裝備、設施配置、使用管理及績效評估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7.研究提出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快遞物品、印刷品、音像制品及各類特殊管理物品(含限制、管制、禁止進出境物品)和其它物品的監管、稅收征管和減免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8.研究提出各類免稅品經營企業及其經營的免稅外匯商品監管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9.研究提出駐華外交機構及其人員和其他各類常駐機構及非居民長期旅客公私用物品、免稅品的監管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10.承辦武警部隊參與海關監管和緝私任務的組織協調工作。
11.對海關總署北京印刷品音像制品監控辦公室、海關總署深圳行郵審價辦公室、海關總署秦皇島監管技術研究中心的機構實施業務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五、稽查司1.研究提出對一般貿易貨物的稅后稽查、加工貿易貨物的后續稽查、減免稅貨物的后續稽查等海關稽查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2.研究提出海關風險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3.研究提出貿易調查、市場調查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4.研究提出對報關單位、報關員管理及報關從業資格處罰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5.研究提出規范企業進出口行為和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6.研究提出海關稽查、風險管理裝備的使用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六、緝私局(全國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
1.研究提出海關打擊走私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中國海關反走私形勢分析工作。
2.研究制定走私犯罪偵查工作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直接組織查辦重特大走私犯罪案件。
3.管理和指導中國海關緝私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研究提出查處走私、違規等行政違法案件的行政執法標準、措施和操作程序等具體適用法律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辦理對緝私部門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訴案件(復議、訴訟、行政賠償的除外);承辦總署案件審理委員會的相關工作。
4.受理總署緝私局管轄的刑事賠償案件、刑事申訴案件;管理、指導和辦理緝私部門治安處罰及其復議、應訴工作。
5.研究提出打擊海上走私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6.研究提出緝私情報工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7.研究提出反走私綜合治理方針、政策及措施并組織實施;承辦對各地、各部門及海關系統反走私綜合治理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推動與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大型企業簽訂反走私綜合治理合作諒解備忘錄工作。
8.研究提出海關緝私警察隊伍管理、裝備管理、警務督察、紀檢監察等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9.組織開展海關打擊走私違法犯罪的國際(地區)間合作。
七、督察內審司1.研究制定海關內部執法監督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常規督察審計辦法、專項督察審計辦法并組織實施。
2.研究制定海關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海關管理審計工作制度、財政財務收支、基建、采購以及海關所屬事業單位審計辦法并組織實施。
3.對總署各內設部門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完善督察審計意見建議書制度,加大對總署各部門決策的參與和監督力度。對中國海關開展執法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協調。
4.對海關緝私警察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活動進行業務指導,對重大行政執法問題依據授權組織開展檢查。
5.研究制定海關關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6.聯系協調審計署有關外審事宜。
1、盛光祖 海關總署署長、黨組書記
男,1949年4月出生,漢族,江蘇江寧人,中共黨員,大學普通班,現任海關總署署長、黨組書記(正部長級),海關總監關銜。1968年參加工作,曾任上海鐵路局南京分局、杭州分局分局長兼黨委書記,濟南鐵路局局長、黨委書記;1994年任鐵道部黨組成員、總經濟師,1996年任鐵道部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兼直屬機關黨委書記(副部長級),1999年任鐵道部副部長、黨組成員,2000年任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2002年任海關總署黨組副書記、副署長,2007年任海關總署黨組書記、副署長(正部長級),2008年任海關總署署長、黨組書記。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十四次、十五次、十六次、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李克農2、李克農 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
男,1950年4月出生,漢族,廣東揭西人,中共黨員,中央黨校研究生,現任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副部長級),海關副總監關銜。1968年參加工作,曾在廣州海關、經貿部海關局工作;1986年至1995年期間,先后任海關總署政策研究室處長、副主任,海關總署辦公室副主任、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司長職務;1995年任海關總署黨組成員兼辦公室(辦公廳)主任(正司局級),1999年掛職任浙江省省長助理,2000年任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
3、龔正 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
男,1960年3月出生,漢族,江蘇蘇州人,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現任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副部長級),海關副總監關銜。1982年參加工作,曾任海關總署辦公室正處級秘書,天津海關副關長(副廳局級)、中國海關信息管理中心籌備辦公室副主任、海關總署業務規范司副司長;1998年任海關總署政策法規司司長(正司局級),2001年任深圳海關關長、黨組書記,2003年任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
孫松璞4、孫松璞 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男,1949年10月出生,漢族,山東煙臺人,中共黨員,現任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副部長級),海關副總監關銜。1969年參加工作,曾任青島海關業務一處處長,青島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兼調查局局長(副局級);1996年任大連海關關長、黨組書記(正廳局級),2001年任廣東分署主任、黨組書記兼廣州海關關長、黨組書記,2003年任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兼廣東分署主任、黨組書記,2006年2月任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先后當選中國共產黨廣東省第九屆委員會委員、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5、魯培軍 海關總署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 兼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男,1955年4月出生,漢族,浙江余姚人,中共黨員,中央黨校研究生,現任海關總署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兼直屬機關黨委書記(副部長級),海關副總監關銜。1975年參加工作,曾任上海浦江海關關長(正處級),合肥海關籌備組負責人,合肥海關關長、黨組書記(副廳局級),上海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兼政治部主任;2000年任上海海關關長、黨組書記(正廳局級),2004年任海關總署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兼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胡玉敏6、胡玉敏 中央紀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組組長、海關總署黨組成員
女,1954年8月出生,漢族,山東萊州人,中共黨員,大專,現任中央紀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組組長、海關總署黨組成員(副部長級),海關副總監關銜。1974年參加工作,曾任監察部第六監察司正處級監察員,監察部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正處級監察員、地方二組副組長,中央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三處處長、副局級檢查員監察專員、副主任,中央紀委糾風室副主任;2000年任中央紀委糾風室主任、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副主任(正局級),2005年任中央紀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組組長、海關總署黨組成員。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7、呂濱 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 兼廣東分署主任、黨組書記男,1956年6月出生,漢族,陜西靖邊人,中共黨員,中央黨校研究生,現任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副部長級)兼廣東分署主任、黨組書記,海關副總監關銜。1972年參加工作,曾任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四局一秘(正處級),公安部計劃財務司副司長、裝備財務局副局長,海關總署走私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02年任海關總署緝私局局長、黨組書記,2005年任海關總署黨組成員兼緝私局局長、黨組書記,2007年任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兼緝私局局長、黨組書記,2008年任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兼廣東分署主任、黨組書記。
溫馨提醒:文章觀點來源網絡,隨時光飛逝,歲月變遷,準確性、可靠性、難免有所變動,因此本文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