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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會設有11個分支機構:市場及進出口協調工作委員會、企業改革與管理工作委員會、統計與信息工作委員會、質量標準化工作委員會、財務與價格工作委員會、環保節能工作委員會、人力資源與勞動保障工作委員會、冶金設備工作委員會、物資流通工作委員會、多種經營工作委員會、進口鐵礦石工作委員會。
1、有申請入會單位正式書面申請。表明遵守本會章程,遵守行規行約、執行本會行業協調的有關決議,按規定繳納會費,履行會員的權利和義務,加入本會的意愿。
2、申請入會企業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條件。 有介紹本單位基本情況的材料。包括:單位名稱、所在地、所有制形式、規模等。企業要說明主要產品年產量、銷售收入、利潤、上繳稅金等情況,必須說明生產主流程設備情況,復印重點項目審批依據、土地使用批件,環保批件等。行業協會還要說明注冊情況,會員及業務涵蓋情況。
3、企業入會不受企業所有制限制。對國有企業,和民營、合資、股份等多種經濟成分企業一視同仁。 對純外資企業、外籍人作法人代表的企業、境外企業,以及港、澳、臺企業,按有關規定,暫不吸收為本會會員。
4、鋼鐵生產企業入會:普鋼生產企業年產鋼100萬噸以上不是*標準,還必須在設備、環保、能耗、項目審批、品種質量等方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特鋼生產企業和鋼材加工企業也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上述要求,同時,應在同類產品的企業中規模比較大。
5、企業集團下屬獨立法人單位申請入會,只要該集團同意,符合條件,可以吸收入會。
6、非鋼鐵生產企業入會。要有利于行業全面發展和國家宏觀調控,有利于加強節能環保和技術進步,有利于與上下游產業構成穩定的市場。尊重一個企業可以同時加入幾個協會的現狀和自由,適當吸收一些規模和影響較大,與鋼鐵生產關聯較大的企業入會。如礦山、鐵合金、焦炭、冶金機械制造等企業,及科研設計、貿易單位等。
7、地方同類行業協會入會。不僅吸收省級同類協會入會,為方便地方協會了解更廣泛的信息,便于全行業共同發展,可以吸收省級以下、區域性影響較大的行業協會加入本會。
*鋼鐵工業協會是*鋼鐵行業全國性行業組織。該會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以為企業服務、為行業服務、為政府服務、為社會服務為宗旨,堅持依靠企業辦協會的工作方針,堅持市場導向,積極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運作,建立和完善行業協調和自律機制,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會員的合法權益。努力發揮在政府和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不斷提高*鋼鐵工業在國內外市場競爭力,促進鋼鐵工業又好又快地發展,為建設鋼鐵強國而努力奮斗。
*鋼鐵工業協會網站――是*鋼鐵工業協會發布權威信息的窗口之一,是*鋼鐵工業協會及各常務理事、理事、會員單位獲取各類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會員單位交流信息的平臺,是國內企業了解世界的窗口,是世界了解*鋼鐵工業*媒體之一。
會長:鄧崎琳
顧問:蒲海清、吳建常
名譽會長:吳溪淳
黨委書記兼副會長:劉振江
常務副會長:羅冰生
副會長:徐樂江 張曉剛 朱繼民 王義芳 顧建國 李曉波 李效偉
崔 臣 于天忱 樊政煒 鄒仲琛 沈文榮 王子亮 張長富
秘書長:單尚華
常務副秘書長:李新創 李世俊
副秘書長:陳小甫 楊尊慶 李克敏 遲京東 姜起華 吳新春
綜合部 | 1、制訂、編制協會的工作計劃和綜合性業務報告; 2、協調聯絡相關協會、分支機構的有關事務; 3、負責協會日常辦公、辦理文秘、行政后勤、資料管理等; 4、負責協會綜合性刊物、簡報和刊物管理; 5、組織安排綜合性會議; |
咨詢服務部 | 1、負責鋼鐵企業改組、改制和改善管理的調研與咨詢服務; 2、為鋼鐵企業提供法律事務咨詢服務; 3、負責鋼鐵企業管理成果評定。 (負責對口:企業改革與管理工作委員會、多種經營工作委員會) |
信息統計部 | 1、 承擔國家統計局等有關政府部門委托的冶金行業統計歸口管理、指導工作; 2、 負責*鋼鐵工業協會會員單位統計的歸口管理、指導工作; 3、 負責*鋼鐵工業協會統計信息的發布; 4、 負責推動鋼鐵行業信息化建設,推廣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提高鋼鐵行業信息化基礎設施和管理現代化水平,組織制定行業信息技術規范; 5、 負責*鋼鐵工業協會會員單位信息工作的協調、指導工作;做好信息資源的綜合開發和利用,負責《鋼鐵信息》、《*鋼鐵工業統計月報》和《世界鋼鐵工業統計信息月報》等相關信息雜志編輯出版發行工作;開展有關信息與統計的咨詢服務工作; 6、 負責全行業密碼通信設備及密碼通訊網絡的合作和管理工作; 7、 負責鋼鐵行業指標排序工作及與有關排序的對相關部委協會等的聯系工作; 8、 與國際合作部配合負責開展國際鋼鐵組織及外國相關鋼鐵協會信息交流與合作; 9、 負責“*鋼鐵工業協會信息統與計工作委員會”秘書處工作;負責“鋼鐵工業自動化技術推進中心”秘書處工作;負責“*統計學會冶金統計分會”秘書處工作; 10、 負責有關部委委托的其它工作。 (負責對口:統計與信息工作委員會) |
市場調研部 | 1、以市場為中心,圍繞企業需求,開展信息交流和市場需求預測和專題調研。 2、以維護企業僉權利為中心,搞好反傾銷的起訴或應訴和保障措施實施情況的監控。 3、以提高企業的競爭力為中心,促進鋼鐵行業實現可持續穩定地增長。 4、以提高我國鋼材的國內市場占有率為中心,搞好鋼鐵行業的結構調整和品種開發。 5、以利用國外兩資源、開拓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全球戰略為工作目標,幫助鋼鐵企業做好加工出口專用鋼材和鋼鐵生產原料的國際采購工作,讓鋼鐵企業進一步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 6、搞好市場調研部管理的協會物流工作委員會、市場與進出口工作委員會和設備工作委員會的組織、協調工作,發揮優勢行業優勢,開展相關活動,促進鋼鐵行業健康協調發展。 (負責對口:市場及進出口協調工作委員會;冶金設備工作委員會;物資流通工作委員會) |
財務資產部 | 1、 加強鋼鐵行業經濟運行分析和監測、促進市場、產能、營銷、效益的全面協調發展。 2、 做好鋼鐵協會系統財務預算、決算管理,為鋼鐵協會本部和直管、代管單位工作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支持。 3、 以市場為導向,做好鋼材市場價格監測工作,促進鋼材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4、 以降低成本為重點,組織會員單位深入開展“對標挖潛”活動,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 5、 加強“加工出口專用鋼材”的監管和組織協調工作,積極開拓市場,進一步提高國產鋼材市場占有率。 6、 認真做好鋼鐵企業各項稅賦的調查研究工作,配合國家有關部門進行稅率調整,維護鋼鐵行業利益。 7、 做好鋼鐵行業資產運營和保值增值的調查研究工作,推進企業資產并購、重組,明晰產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資產運營質量和效率。 (負責對口:財務與價格工作委員會) |
發展與科技環保部 | 1、組織協調有關企業聯合開發、推廣交流行業重大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和新產品; 2、調查研究相關部門技術進步和對鋼材產品品種、質量的新要求,開展鋼鐵生產技術、開發新品種有關咨詢工作; 3、組織協調行業環境保護、節約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相關工作,組織收集并向政府部門反映有關標準、環保、節能政策。 4、受政府委托,辦理軍工配套,技術進步及產業政策的前期工作,以及重大科技項目的協調,科技成果鑒定,獎勵申報和評定,行業標準的制定。 (負責對口:質量標準化工作委員會;環保節能工作委員會) |
組織人事部 | 1、負責協會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 2、負責協會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任免、考核和其他相關人事工作; 3、負責組織鋼鐵行業勞動及人力資源調研和行業職業競賽工作; 4、負責職稱評定和行業專家信息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獎、科技成果鑒定,有關資質評審、認證等工作; 5、負責協會黨委黨務、紀檢監察和群團等工作,負責協會組織人事工作。 (負責對口:人力資源與勞動保障工作委員會) |
國際合作部 | 1、負責協會及所屬單位的外事工作; 2、建立與國際同行組織的聯系,并辦理有關活動; 3、協調、管理冶金行業的各類展覽和國際會議; 4、負責協會及所屬單位出國人員審批、護照、簽證申辦等。 (對口單位:貿易促進委員會冶金分會) |
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結合行業特點,制定行業的行規行約,建立行業自律機制,不斷規范行業行為。在貫徹國家《鋼鐵產業發展政策》,促進鋼鐵行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后,推進技術進步,加強節能環保,開拓市場,在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在行業科學發展、提高行業運行質量等方面,發揮行業組織的作用。
二、開展行業調查研究,參與擬定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法規的相關工作,為政府加強宏觀調控和管理提出咨詢建議,向政府反映企業要求和爭取政策支持。
三、組織收集、整理、分級發布國內外鋼鐵行業市場狀況和經營管理、經濟技術等信息。監測行業經濟運行態勢,開展專題研究。對會員單位的經營管理、發展戰略及經濟技術指標進行分析、評價,提供咨詢服務。總結、宣傳、推廣先進典型經驗。
四、參與制訂、修訂行業有關技術、經濟、管理等標準、規范,組織推進會員單位貫徹實施,開展行檢、行評工作。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其它標準的產品和企業,配合政府部門進行督促整改。
五、參與行業內重大投資、改造、開發項目的先進性、經濟性和可行性的前期論證。推動科技創新、管理創新與產品開發,組織行業共性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開展冶金科學技術獎、產品開發市場開拓獎、清潔生產環境友好企業、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等評審獎勵工作及對有關獎的推薦工作。
六、組織有關業務培訓,研究制訂有關技能、職稱評定標準與考核辦法,組織開展鋼鐵行業職業技能競賽,提高職工的專業和技術素質。
七、代表*鋼鐵行業和組織國內有關企事業單位開展與國際同業組織、境外企業的交流與合作,保持與國際有關鋼鐵同業組織的聯系,互通信息,進行協商對話,促進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八、受政府相關部門授權和委托,依法開展鋼鐵行業統計、調查、分析和上報等項工作。代表或協調企業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相關工作,協調企業進口鐵礦石工作,協調鋼鐵產品進出口工作。行使國家授予的部分外事權,承擔引進國外智力有關工作,組織國際國內展覽。
九、做好本會自身建設和管理工作;受主管部門委托,管理各有關代管協會和事業單位。
十、承擔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接受會員和社會的委托,提供專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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