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課程,資格考試,會員動態。出版物,國際交流。
期貨業協會-首頁。
*章 總 則
*條 為了規范*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行業信息數據庫系統(以下簡稱數據庫系統)的使用和管理,根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和《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訂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經營期貨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機構)是指:
(一)期貨公司;
(二)期貨交易所的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
(三)期貨投資咨詢機構;
(四)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的機構;
(五)*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機構。
第三條 協會負責數據庫系統的設計開發和日常運行的管理及維護。
第四條 數據庫系統信息的填報、采集、保存和使用,應當遵循公正、客觀、規范的原則。
第二章 數據庫類別和內容
第五條 數據庫系統由考試成績數據庫、經營期貨業務的機構數據庫(以下簡稱機構數據庫)和期貨從業人員數據庫(以下簡稱從業人員數據庫)三個子庫構成。
第六條 考試成績數據庫是采集和保存參加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個人信息、考試科目和考試成績的數據庫。
第七條 機構數據庫是采集和保存經營期貨業務的機構信息的數據庫。機構數據庫采集的信息主要包括機構基本信息、經營信息、財務信息、誠信信息等內容。
第八條 從業人員數據庫是采集和保存具有期貨從業資格人員的個人信息的數據庫。從業人員數據庫采集的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從業資格號、獲取資格時間,培訓信息、工作履歷、誠信信息等內容。
第三章 信息報送和整理
第九條 機構和個人應當按照協會的數據庫標準和有關要求,準確、完整、及時地向數據庫報送信息。
第十條 機構和個人填報的所有歷史信息均由數據庫系統統一自動存檔并長期保存。
第十一條 機構和個人應當對其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協會有權對所填報信息進行核查,并督促有關機構對虛假、不準確、遺漏或已過期的信息進行修改、補充等更新操作。
第十二條 機構和個人發現其所報送的信息不準確時,應當及時更正并報告協會。
第十三條 協會認為機構和個人報送的信息不準確時,可以要求機構和個人進行復核。機構和個人應當在收到復核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第十四條 機構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在數據庫中更新信息,并向協會提交書面材料:
(一)變更法定代表人;
(二)變更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重大股東或者股權結構變更;
(四)變更住所或者營業場所;
(五)變更或者終止分支機構;
(六)變更聯系方式;
(七)協會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期貨從業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在數據庫中更新信息,并向協會提交書面材料:
(一)機構聘用期貨從業人員;
(二)期貨從業人員發生辭職、退休、被解聘、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等情形的;
(三)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發生變化;
(四)協會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期貨從業人員或機構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期貨交易所或各級期貨自律組織的自律處分的,受到期貨監管部門、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行政處罰的,受到司法機關的刑事處罰的,機構應當在處分決定或處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數據庫中進行相關信息填報。同時,由所在機構向協會出具經該機構負責人簽字和加蓋公章的書面報告,并附上處罰機關出具的處罰證明材料復印件。
第四章 信息公示及查詢
第十七條 協會通過網站公布通過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人員名單。
第十八條 協會通過網站對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基本信息、從業資格號、高級管理人員資格、誠信信息以及協會認為應當公示的其他信息。
第十九條 協會通過網站對機構的信息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基本信息、主要經營信息以及協會認為應當公示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條 機構公示內容、期貨從業人員公示內容由期貨從業人員所在機構提供。該機構應當對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并保證及時更新。對不真實、不準確或未及時更新的信息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負責提供和更新數據的機構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期貨從業人員被注銷從業資格的,其從業信息至少保持公示5年。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信息有異議的,均可向協會進行反映。協會應予以核實,并對不真實、不完整或不準確的信息按規定予以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三條 參加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人員可以通過考試成績數據庫查詢考試成績。
第二十四條 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機構數據庫和從業人員數據庫查詢機構和個人的公開信息。
*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可以按照規定查詢、使用數據庫系統的非公開信息,必要時,應監管部門的要求由協會數據庫向*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提供期貨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從業人員數據庫和機構數據庫中涉及到誠信評價的相關數據定期從監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相關數據庫中導入。
第五章 數據庫管理及安全維護
第二十五條 機構應指定專門管理員代表機構使用從業人員數據庫和機構數據庫。機構專門管理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本機構的賬號和密碼進行管理;
(二)負責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息的填報和更新工作,嚴格按照協會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將審核確認并報本機構負責人核準后的信息填報到數據庫。
第二十六條 機構可以擁有兩個賬號和相應密碼,其中填報賬號擁有填報、更新和瀏覽本機構信息的權限,瀏覽賬號具有瀏覽本機構信息的權限。
第二十七條 機構獲得本機構數據庫賬號和密碼后,即可依相應權限進行信息的填報、修改、查詢和從業資格的申請。
第二十八條 為保障本數據庫的安全運行,機構和使用人員應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規定:
(一)嚴格按照預先設定的操作權限操作,嚴禁越權操作,操作員應對自己賬號下的所有操作負責;
(二)在聯網操作過程中,如發現輸入的信息有誤,應按照系統提供的功能進行修改。
第二十九條 為保障本數據庫的安全運行,機構和使用人員必須遵守下列保密管理規定:
(一)采取嚴密的安全措施,禁止無關人員使用與數據庫有關的計算機系統;
(二)首次使用數據庫時,必須更改本機構賬號的密碼;
(三)管理員不得泄露自己保管的賬號和密碼;
(四)管理員的密碼按權限級別嚴格控制,應定期或不定期更換密碼。
第三十條 協會工作人員應當對數據庫中的非公開信息履行保密義務。
第六章 紀律懲戒
第三十一條 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違反本規則的規定查詢或使用協會數據庫。
第三十二條 協會會員機構違反本規則規定的,協會要求其按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協會視情節輕重采取下列紀律懲戒措施,同時記入其誠信檔案:
(一)訓誡;
(二)公開譴責;
(三)暫停會員資格;
(四)撤銷會員資格。
第三十三條 非協會會員機構違反本規則規定的,協會要求其按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協會視情節輕重采取下列措施,同時記入其誠信檔案:
(一)訓誡;
(二)公開譴責;
(三)暫停受理其從業人員資格申請。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則已經*證監會核準,自頒布之日起實施。2002年12 月17 日頒布的《*期貨業協會團體會員、從業人員信息管理數據庫管理暫行規定》和《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網上公示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協會成員
*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成立于2000年12月29日,協會的注冊地和常設機構設在北京。協會最早籌建于1995年,是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全國期貨行業自律性組織,為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協會接受*證監會和國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協會由以期貨經紀機構為主的團體會員、期貨交易所特別會員和在期貨行業從業的個人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是協會的*權力機構,每三年舉行一次。協會經費來源由會員入會費、年會費、特別會員費、社會捐贈、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等其他合法收入構成。
*期貨業協會成立以來,在行業自律、從業人員管理、服務會員、宣傳教育、內部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為建立有效的自律管理體系,推動期貨市場的穩步發展做出了積極的努力。
*期貨業協會*統計資料表明,2010年1—4月份全國期貨市場累計成交期貨合約861890908手,累計成交金額為648789.2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60.03%和124.55%。4月份全國期貨市場共成交期貨合約216641488手,成交金額為180813.8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5.41%和68.23%,環比分別下降18.12%和5.41%。其中,滬深300股指期貨自4月上市以來成交活躍,交易規模日漸增長。
上海期貨交易所4月份成交量為84504052手,成交額為88484.52億元,分別占全國市場的39.01%和48.94%,同比分別增長30.42%和43.99%,環比分別下降22.60%和20.09%。1—4月份上期所累計成交量為338127878手,累計成交額為349857.64億元,同比分別增長73.39%和122.86%。其中,月末持倉總量為2683466手,較上月末下降6.52%。
鄭州商品交易所4月份成交量為82654702手,成交額為42206.77億元,分別占全國市場的38.15%和23.34%,同比分別增長151.53%和247.90%,環比分別下降18.87%和21.40%。1—4月份鄭商所累計成交量為319690002手,累計成交額為169842.62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21.05%和239.05%。其中,月末市場持倉總量為2488860手,較上月末增長12.77%。
大連商品交易所4月份成交量為46623558手,成交額22662.03億元,分別占全國市場的21.52%和12.53%,同比分別下降37.91%和33.15%,環比分別下降12.89%和15.18%。1—4月份大商所累計成交量為201213852手,累計成交額為101628.4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14%和24.16%。其中,月末市場持倉總量為3273620手,較上月末增長8.50%。
*金融期貨交易所4月份新上市的滬深300股指期貨成交活躍,成交量為2859176手,成交額27460.50億元,分別占全國市場的1.32%和15.19%。其中,月末持倉總量為10918手。
近期*期貨業協會正在起草一份名為《期貨公司綜合評價指標》的方案,根據指標的綜合打分,期貨公司將被分為五大類。據相關人士介紹,一些創新業務可能也將同此分類掛鉤,更重要的是,在股指期貨推出之后,投資者在170多家期貨公司中選擇投資通道時,將可以做到有據可依,投資者的利益將能獲得更好的保護。
據介紹,這一期貨公司的評價指標主要分為:經濟指標和信用指標兩大類,可分別進行統計和評價,也可以根據一定權重組合把兩大指標放在一起綜合評價。其中"經濟指標"滿分為100分,分為兩個層次。*層次由三大要素組成,分別為:企業規模和管理能力、盈利能力、風險控制能力;第二層次由18個經濟指標構成評價指標集,其中主要包括:注冊資本、經調整的凈資本額、客戶分離資產與客戶權益差額、流動比率、客戶盈虧情況、錯單情況和穿倉情況等等。
同樣,"信用指標"也分為兩個層次:*層次由兩大要素組成,分別為客戶賬戶及權益保護、合規經營情況、內部控制情況、法人治理情況、信息技術情況和社會貢獻與信譽情況;第二層次則是由53個指標項構成的評價指標集。
據相關人士介紹,"信用指標"可以算是這次期貨公司分類的一大亮點。這可以一改過去只憑成交量來評價期貨公司的較為片面標準。一期貨公司相關負責人分析道,"這可以避免有些期貨公司雇用某些炒單者,不停地進行日內交易,虛夸成交量的做法,從而掩蓋期貨公司的真實經營能力。"
此外,該指標中有針對手續費惡性競爭行為的評分,"股指期貨手續費/股指期貨成交金額低于現貨規定*標準的"將被扣除10分;也有針對期貨風控能力的考察,根據客戶穿倉次數的不同對期貨公司進行扣分;也有針對期貨公司對客戶服務誠信方面的考察,在開戶和推介銷售產品中未充分解釋相關風險的期貨公司將被扣2分等。
根據以上指標的打分,評分檔次分為五檔,90分以上為A類公司;80-90分為B類公司;70-80分為C類公司,60-70分為D類公司,60分以下為E類公司。其中每一檔中還可以分為三個小檔。
據中期協相關人士介紹,設計評價體系指標的目的,是為了力求評價指標全面客觀地反映期貨公司的合規性與綜合實力,力爭堅持客觀性、公證性、獨立性和權威性,真實而均衡地反映期貨公司的各方面實際情況,力求不帶任何行政干預和人為影響。
2007年3月14日,*期貨業協會通過其網站公布關于金融期貨會員系統籌備情況調查及相關指引征求意見函,旨在了解各會員單位為金融期貨推出所作的準備工作、各單位信息技術系統現狀,以及對相關問題的看法,為監管部門決策提供參考。
據了解,自*期貨業協會近日向有關會員單位下發《〈期貨經紀合同〉指引(征求意見稿)以來,備戰股指期貨悄然提速。本次征集意見的四個附件中包括兩個調查表,即《期貨經紀公司信息化建設及金融期貨會員系統籌備情況調查表》和《中金所會員接入情況調查表》。*期貨業協會有關人士表示,主要是為了摸清各會員單位為金融期貨推出所作的準備工作、各單位信息技術系統現狀,以及對相關問題的看法。中期協與中金所分別制作了相應的調查表,就期貨經紀公司信息化建設、金融期貨會員系統籌備情況及中金所會員接入等情況進行調查。
同時,為加強行業信息技術建設,保證股指期貨的順利推出,中期協還會同證監會期貨部、信息中心、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各期貨交易所、相關軟件提供商和部分期貨經紀公司聯合起草了《股指期貨交易會員端系統接口開放指引》和《金融期貨風險監控系統要求指引》,目前已將上述指引發布到各單位征集意見。
從上述征求意見稿來看,包括日前下發的期貨經紀合同指引,中期協經過大量的市場調研,均在征求意見稿中強調了風險控制,增加了動態風險控制內容以及增加了盤中動態風險控制的內容,以適應期貨市場的發展,特別是股指期貨上市后的風險控制要求。尤其是針對股指期貨上市后,期貨公司的客戶數量面臨激增的問題,中期協從規范行業發展的角度盡量理順通知環節客戶與期貨公司的權利義務關系,通過“異議期”、“客戶主動查詢賬單”等內容的約定,明確了客戶關注交易結果的義務。
此外,遵循中金所的規則設計原則,還增加了分級結算、現金交割等相關內容,將每日無負債結算改為當日無負債結算,爭取滿足股指期貨交易要求。對此,道通期貨公司副總經理韓誼認為,一旦指引經過征求意見后正式發布,則意味著將準備把有關金融期貨的交易和風控的系統開放,股指期貨上市前的交易——結算——風控系統調試也將提上日程,一旦經過驗收合格,則表示各會員單位已在系統上作好上市準備。
在國家對期貨業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進行期貨業自律管理;發揮政府與期貨行業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為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堅持期貨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期貨業的正當競爭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推動期貨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組織結構
理事會:*期貨業協會理事會由會員理事、特別會員理事和非會員理事組成。會員理事由理事會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會員和特別會員聯名提議,由會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特別會員為協會當然理事。非會員理事由*證監會委派,非會員理事不超過理事總數的四分之一。理事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期貨業協會組織結構圖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專業委員會
1、研究發展委員會 研究發展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1)協會的科研課題、戰略發展規劃。2)代表會員向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監管部門等反映期貨市場發展情況和要求等事宜向理事會提供咨詢、提出建議。3)期貨從業人員后續職業培訓工作向理事會等向理事會提供咨詢、提出建議。
2、從業人員行業監察委員會 從業人員行為監察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1)對期貨從業人員的違規行為作出處罰建議。2)就期貨業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和期貨業從業人員道德規范等規則的制訂和修改向理事會提供咨詢、提出建議。 3)就協會從業人員行為監察方面的有關工作向理事會提供咨詢、提出建議。
3、法律委員會 法律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1)推動期貨市場法律法規體系的建立,向立法機關、監管部門提供咨詢、提出建議。2)組織聽證會調解期貨糾紛。3)提供法律支持。4)為司法機關提供期貨專業咨詢、界定服務。5)就協會有關法律方面的規則和程序的制訂和修改向理事會提供咨詢、提出建議等。
會員結構
目前,協會由以期貨經紀機構為主的團體會員、期貨交易所特別會員組成。“團體會員”是指經*證監會審核批準設立的期貨經紀公司等機構。“特別會員”是指經*證監會審核批準設立的期貨交易所。截止到2003年9月,*期貨業協會共有189家會員單位,其中團體會員186家,特別會員3家(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會員單位分布在全國32個省市自治區,以上海、北京、浙江、廣東等地區較為集中。2007年12月,中金所被吸收為特別會員。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介紹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期貨從業準入性質的入門考試,是全國性的執業資格考試。依照《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期貨業協會負責組織從業資格考試。
一、報考條件
1 、年滿 18 周歲;
2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 、*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 考試科目設置 目前,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科目為兩科,分別是“期貨基 礎知識”與“期貨法律法規”。
三、考試的時間、題型、分值
1 、考試采取閉卷、計算機考試方式。所有試題均為客觀選擇題。
2 、每科試題量為155道,滿分100,60分為及格。
3 、 每科考試多場次組織,單科考試時間為100分鐘。
4 、基礎知識科目:共 155 道題目 單項選擇題:60 道,每道 0.5 分,共 30 分;多項選擇題:60 道,每道 0.5 分,共 30 分;判斷是非題:20 道,每道0.5 分,共10分;綜合題:15道,每道2分,共30分
5 、期貨法律法規科目:共 155 道題目 單項選擇題:60 道,每道0.5 分,共30 分;多項選擇題:60 道,每道 0.5 分,共 30 分;判斷是非題: 20 道,每道 0.5 分,共10分;綜合題:15道,每道2分,共30分
四、考試大綱及教材 考試大綱詳見*期貨業協會網站“資格考試”欄目。“期貨基礎知識”及“期貨法律法規”所用教材分別為《期貨市場教程》(*期貨業協會編,*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和《期貨法律法規匯編》。兩教材具體說明及購買辦法見*期貨業協會網站“資格考試”欄目。每年,*期貨業協會根據市場發展狀況,組織有關專家對教材進行修訂。
五、考試組織實施
1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根據考試公告公布的報名時間考生可登陸*期貨業協會網站報名。 2 、報考費用:報名費單科 70 元。
3 、考試地點選擇:目前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每年均會安排在全國 35 個城市或幾大城市舉行,具體開考次數及考試地點安排以考試公告為準。考生可根據個人需要就近選擇考試地點。
4 、考試方式:考試采取閉卷、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
5 、考試承辦:目前考務工作由 ATA 公司具體承辦。
六、考試成績有效期及證書 單科成績有效期為當年及以后兩個年度。兩門考試成績均合格后取得成績合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書長期有效,實行電子化管理,考生可上*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或打印成績合格證書。
取得成績合格證后,考生如到從事期貨業務的經營機構任職,可由所在機構向*期貨業協會申請從業資格。
*期貨業協會由期貨公司等從事期貨業務的會員、期貨交易所特別會員和地方期貨業協會聯系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是協會的*權力機構,每四年舉行一次。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的協會常設權力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理事會由會員理事、特別會員理事和非會員理事組成。理事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下設專業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為理事會議事機構,對理事會負責。
協會設會長一名,專職副會長若干名,兼職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協會實行會長負責制,會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
協會設會長辦公會,由會長、專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會長指定的其他人員組成,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授權的職責。目前協會常設辦事機構設辦公室、會員部、培訓部、研究部、合規調查部、資格考試與認證部、信息技術部等七個部門。
從*期貨業協會了解到,根據會員單位舉報,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網絡假冒、仿冒合法期貨公司名號,非法開展投資咨詢或代理業務。對此,協會特別予以澄清,并提醒廣大投資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識別真偽,謹防上當受騙。
協會接到一家會員單位的來函舉報,稱有不法分子盜用公司名稱,設置網上“期貨公司”,非法開展投資咨詢或代理業務。協會根據提供的網站鏈接查看,發現一家公司的名稱與這家會員單位的簡稱完全一樣,并進行期貨投資咨詢和期貨代理業務。
近期,協會又有會員單位舉報,網上出現一家期貨投資咨詢“專業”公司,它的名稱是在一家會員單位的全稱里增加了“投資咨詢”幾個字,就成了“期貨投資咨詢公司”。
據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期貨行業是個高風險行業,“期貨公司”和“期貨投資咨詢公司”都屬于“特許專營”機構。期貨公司的業務實行許可制度,只有先經過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才能到工商局登記注冊。目前,擁有牌照的期貨公司,全國只有170余家。
該負責人表示,這些利用網絡假冒、仿冒合法期貨公司實施詐騙活動的行為,具有以下特點:首先,蒙蔽性和迷惑性十分強。譬如有一家仿冒網站曾經是百度搜索“期貨”關鍵詞排名*網站。網頁設計精美,欄目完善,看上去很像一家真正的期貨公司。
其次,盜用手段惡劣。有的不僅使用正規公司名義,連背景資料、互聯網備案號、公司標志,都用的是合法期貨公司的。有的仿冒網站還虛擬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住所、注冊資金都是被仿冒的合法公司的正確信息,而實際上這家冒牌公司根本未在工商局登記注冊過,完全是“虛擬公司”。
第三,這些假冒、仿冒公司都是以“期貨投資咨詢服務”為賣點,號稱自己是“*證監會首批批準的專業期貨投資咨詢機構”、擁有所謂的“期貨分析師”、“期貨投資咨詢資格”等,多以“會員制”招徠業務,提供“解盤信息”,會員費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在網上許諾盈利和代理操盤,設個人銀行賬號和熱線電話等。
第四,仿冒成本低,查處難度大。注冊一個網站,摘錄一些信息,安裝一兩部電話即可“撒網撈魚”;一些仿冒的網站所顯示的公司注冊地在A地,人員在B地,IP地址卻在C地。由于是通過互聯網開展業務,這些網站往往是一查就關,風聲過了就開,反反復復,無疑加大了查處的難度。
據了解,市場上目前沒有任何一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頒發的“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牌照的機構。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期貨投資咨詢相關管理辦法,同時,“期貨投資咨詢資格”的認證也尚未開始。協會特向廣大投資者澄清,當前在網上打著所謂“期貨投資咨詢公司”名義招徠客戶的,肯定不是合法公司。
在采取措施關閉非法網站,支持會員單位采取法律手段積極維權的同時,協會也提醒投資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識別真偽,謹防上當受騙。并建議投資者在無法確認此類公司是否合法時,可以向協會進行咨詢確認,或登陸協會網站首頁的 “會員單位網站鏈接”,找到所有合法期貨公司的網站的正確鏈接方式。
一、根據期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期貨業行為準則、業務規范及其他自律性規則,參與擬訂與期貨相關的行業和技術標準。
二、為會員服務,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積極向*證監會及國家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在經營活動中的問題、建議和要求。
三、開展行業資信評級和信用體系建設,表彰、獎勵行業內有突出貢獻的會員和個人。
四、監督、檢查會員的執業行為,受理對會員的舉報、投訴并進行調查處理,對違反本章程及自律規則的會員給予紀律處分;向*證監會反映和報告會員執業狀況,為期貨監管工作提供自律組織意見和建議。
五、對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從業人員與客戶之間發生的期貨業務糾紛進行調解。
六、收集、整理期貨信息,編輯出版期貨業務書籍報刊;開展會員間的業務交流,組織開展期貨研究,推動業務創新,為會員創造更大市場空間和發展機會。
七、組織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負責期貨從業人員資格注冊及自律管理工作。
八、對期貨從業人員進行持續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技能和執業水平。
九、負責行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自律性組織協調,提高行業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技術水平。
十、廣泛開展期貨市場宣傳和投資者教育,為行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十一、開展期貨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證監會或會員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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