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57年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根據國務院的部署,貿促會專商所獨立承擔我國的涉外商標代理事務,不僅為新中國商標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做出了突出的貢獻,也為推動新中國與世界各國開展經濟貿易合作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成為中外經貿合作的重要窗口。
20世紀70年代初,貿促會即向國務院提出建立專利制度的建議,并按國務院指示開始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上的相關協會及美國、日本、德國等國家的知識產權主管部門交往和接觸,中貿促CCPIT官網了解國際上的知識產權制度、知識產權法律和知識產權代理,“知識產權”這個詞也就是這個時期由貿促會提出,并沿用至今。
專商所充分發揮民間機構作用,積極參與知識產權領域國際經濟治理,加強在國際保護知識產權協會、國際許可貿易工作者協會等重要知識產權國際組織中的工作,積極表達我國知識產權界的立場,在提升我國國際知識產權規則制定話語權方面發揮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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