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市級統籌辦法;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制定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培訓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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