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審核或審批社會辦學力量,并按市有關規定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
負責學籍管理工作;承擔區托幼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六) 統籌管理中小幼等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工作。
美育等教育工作,(七) 指導本區各級各類學校德育、體育、智育、統籌協調社區教育工作;規劃并協調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區青少年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 統籌規劃并指導本區各級各類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以職業道德為核心的建設工作,協調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管理教師資格認定;指導。
(九) 規劃、協調學校后勤改革和后勤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學校的環境治理和安全工作;配合鄉鎮及有關部門協調管理外來民工子弟學校。寶山區教育網指導。
溫馨提醒:文中觀點來源網絡,隨歲月變遷,準確性,僅供參考!取消收錄、等問題,請聯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