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有關規定,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區對社會團體、取締非法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和監督縣(市)、負責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政策和規章,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并監督實施;查處社會團體、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起草社會團體。
報批工作;負責接收犧牲、指導、三、補助標準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的調整意見;負責革命烈士、撫恤、因公傷亡人員褒揚的審核、組織全市擁軍優屬活動;研究提出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病故軍官隨軍家屬異地安置工作;負責革命烈士紀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鞍山民政網站承擔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擬訂全市救災工作政策,組織檢查、上報災情,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市級救災款物并監督其使用;組織指導災民安置和救災捐贈,實施國家減災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災民臨時安置和遣返事宜,承擔市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
六、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鞍山民政官網 www.asmz.gov.cn 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經常性捐助等社會互助活動,管理全市性福利募捐義演;指導縣(市)、區社會救助工作。政策。
七、監督《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貫徹實施,擬訂全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制定社區建設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工作;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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