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規章、(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方稅收法律、研究擬定本市的具體實施辦法。并結合全市實際情況,政策和工作方針,法規。
(三)負責國家規定和重慶市人民政府確定征收的地方稅及附加和各類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工作,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四)強化稅收宏觀調控職能,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五)負責組織地方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制定征收管理制度,提出地方稅收政策和稅制改革建議,強化和完善征管手段,推進稅收征管現代化建設。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征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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