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擬訂城鄉建設發展戰略、(一)承擔規范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城鄉建設綜合執法工作。法規、貫徹執行城鄉建設法律、改革方案、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
建筑機械與設備的施工準入;指導新型建材和建筑機械與設備的推廣;制定地方工程造價定額并監督實施。重慶市建設委員會執業注冊中心網站擬訂規范建筑活動的政策并監督實施;管理建筑活動從業資質和資格;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工程擔保、安全、質量、工程保險、(五)承擔監督管理建筑市場的責任。竣工驗收等工作;監督管理建筑材料、工程監理。
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等的征收和管理;會同市財政部門籌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三)負責培育和規范城鄉建設投融資市場。經市政府批準后安排下達;監督管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概預算的監督管理。編制收支年度計劃。
擬訂建設工程招標政策并監督實施;管理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監督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評標專家庫;監督管理建設工程交易市場。(六)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擬訂重點工程建設政策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確定重點工程項目;參與重點工程項目前期工作和資金平衡工作;負責或參與重點工程施工管理和突發事件的處理;負責市重點工程建設的目標考核;負責重點工程的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七)負責市重點工程建設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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