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擬訂并組織實施價格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委員會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負責組織制定和調整少數由國家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促進國際收支平衡。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參與制定財政政策、(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綜合分析財政、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委員會官網(www.ndrc.gov.cn)政策及措施,安排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國務院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銜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