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介紹
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成立的中央部委。
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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