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有關投訴、具體職責是: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綜合招投標活動的法律法規,負責全區公共資源交易的日常協調、舉報事宜;建立和管理區級綜合招投標專家庫,制定全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的指導性、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做好評委專家的選拔、培訓、使用、夷陵區公共資源交易網考核工作;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綜合招投標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管理工作;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建設工程領域的綜合監察;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政府投資項目的標后管理和統計評價及效益分析等工作。管理辦公室現有干職工11人(含政府雇員1人),臨時工1人。 監督和管理工作。對進入交易平臺的綜合招投標活動實施全程監督管理,規范性文件;制定交易平臺的運作規范和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夷陵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是區政府設立的常設機構。
更名為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夷陵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的前稱是夷陵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根據省政府306號令的相關要求,2008年,同時掛牌運行的有招投標中心和政府采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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