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評估和檢查。地方高等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指導縣(市、成人教育、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督導、(四)負責市直學校的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區)及市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并組織實施。(一)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擬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揚州教育局網站政策,擬訂地方教育規范性文件。
教育收費、(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按規定管理國外(境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負責對直屬學校的教育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工作。教育撥款。
分析和發布。(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
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揚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揚辦發〔2010〕11號),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中共揚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牌子,正處級建制。根據《中共江蘇省委、設立揚州市教育局,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揚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574號)和《中共揚州市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