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專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職業教育、(四)統籌規劃、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增設(撤并)和專業設置。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各類教育的招生計劃;管理本市教育招生考試工作;按照管理權限,基礎教育、負責管理各級各類學校、協調管理本市學前教育、成人教育。
國防教育工作和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德育工作、深圳教育網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六)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管理本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推進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中小學。
(八)指導市屬高等學校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黨的建設與領導人員的考察任免工作;負責本市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九)指導管理本市教育系統與國(境)外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外籍教師進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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