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石油管理所有馬來西亞境內的上游作業,并通過生產共享合同聘用多家國際石油與天然氣公司參與勘探、開發及生產馬來西亞的石油與天然氣。馬石油的下游作業包括液化天然氣和運輸業、加工和輸送天然氣、提煉和推銷石油產品、買賣原油和石油產品、制造和銷售石油化學產品,以及船運和相關的后勤,如運輸液化天然氣、原油和石油產品等。馬石油也通過子公司馬石油勘探有限公司直接參與馬來西亞上游億立方尺的天然氣儲備。
并獲有國會通過石油開發法令,Petronas天然氣,授予擁有和控制馬來西亞石油資源的所有權利。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Petronas)成立于1974年,是國有企業,由馬來西亞政府全面擁有。馬來西亞石油公司已經從它成立之初的單純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成長成為現在的業務范圍廣泛的在多個方面有增值能力的實體。公司被指定為馬來西亞境內所有石油和天然氣的開發公司,并被要求對這些資源進行增值加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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